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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福股份: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2018-09-14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7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 9 月 13 日,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冠福股份”)

     收到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科技”)通知及公司通

     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知悉: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五天”)、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塑米信息”)和能特科技的股权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冻结的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持有
     被冻结股权              执行裁定书                 冻结                    冻结申请
序号            执行法院                     被执行人            股权、其它投资
     的公司名称                文号                     期限                    人/债权人
                                                                 权 益的数额
                  杭州市上 (2018)浙 0102
 1    上海五天    城区人民 民初法执字第 冠福股份        730 天    17,150 万元
                    法院      3965 号
                                                                                 附注 1
                  杭州市下 (2018)浙 0103
 2    塑米信息    城区人民 民初法执字第 冠福股份 1095 天           1,978 万元
                    法院      4478 号
                  上海市浦                                                      上海富汇
                           (2018)沪 0115
 3    能特科技    东新区人                 冠福股份 1095 天       22,000 万元   商业保理
                             财保 884 号
                    民法院                                                      有限公司

            附注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五天和塑米信息尚未收到相
     关法院的正式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因此,暂无冻结申请人或债权人的信
     息。

            二、股权冻结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

            公司持有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的股权被冻结的原因是上海富汇商业保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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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汇”)与公司发生纠纷,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申请财产保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2018)沪 0115 财保 884
号),支持上海富汇申请的财产保全,冻结公司持有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的股权。
    目前,公司是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知悉所持有子公司上海五
天和全资子公司塑米信息的股权被冻结事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上海五天、全资子公司塑米信息均尚未收到相关法院的正式法律文书、通知
或其他信息,尚未知具体冻结原因。
    公司将积极协调,妥善处理上述股权冻结事宜,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
法权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公司及子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院的

正式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且鉴于上述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事项尚未进入

诉讼阶段,在未经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判决并生效之前,公司被冻结的子公司股

权暂无被司法拍卖的风险,上述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事项暂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

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也不会导致公司对上述子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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