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福股份:关于大股东余江县金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2018-09-15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8-118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余江县金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大股东余江县金
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创盈”)函告,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
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补充质押情况
公司大股东金创盈原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质押给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华创证券”)的公司股份 76,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89%),因公司
近日股价下跌,对华创证券进行补充质押。上述原有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大股东余江县金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110)。本次补充质押情况如下: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
股东 补充 质押
大股东及一 质押股数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名称 质押日期 到期日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10,850,000 2018-9-4 2020-3-6 4.69%
补充
金创盈 否 10,000,000 2018-9-7 2020-3-6 华创证券 4.32%
质押
10,000,000 2018-9-14 2020-3-6 4.32%
合计 30,850,000 - - - 13.33% -
鉴于金创盈在公司收购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米信息”)
时向公司作了相关的业绩承诺,本次补充质押的 30,850,000 股股份涉及公司此前
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中金创盈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有可能出现因该等股份质押
而影响业绩补偿承诺的正常履行,据此,公司与金创盈进行了密切沟通,提醒上
述股份质押行为可能对其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的正常履行带来的影响。金创盈确
信,公司收购塑米信息后,塑米信息运营状况良好且持续发展,其触发业绩补偿
义务的可能性低,如未来发生塑米信息盈利能力下降情形,其将在预期触发股份
补偿义务时,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或提前清偿债务并解除股票质押等有效
方式,以确保可按时依约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保证本次质押的股份不会影响对公
司业绩承诺的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金创盈共持有公司股份 231,478,2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79%,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 165,3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8%。
四、备查文件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补充质押)。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