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 冠福 公告编号:2018-186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 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冠福股份”)由于公司控股股 东因其控制的企业或关联企业自身资金紧张,为了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其通过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五天”)在未履行公司 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以公 司及子公司名义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截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公司控股股东 未能筹措到能有效解决债务的资金,前述违规事项未能妥尚解决。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3.3.1 条、第 13.3.2 条的规定,公司 股票自 2018 年 10 月 16 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冠福 股份”变更为“ST 冠福”,公司证券代码仍为“002102”,公司股票交易日涨 跌幅限制为 5%。 近期,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所制订的具体措 施,公司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一)公司在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发生后,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及时高 效地推进各项事务并取得了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1、组建律师团队积极应对因公司控股股东的违规行为引发的纠纷及诉讼等 相关事项。 2、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控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司运行,强化公司的日常管 1 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正常开展。 3、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当地政府汇报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寻求当地政府的 大力支持。 4、全面启动子公司陕西省安康燊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燊乾矿业”) 的野外钻探工作,进一步开展深部黄金储量补充勘查工作,对已钻探的 6 个钻孔 矿石进行采集取样,并已完成了其中 3 个钻孔的样品分析。截至目前,深部勘查 工作尚未完成,燊乾矿业采矿权的资源储量报告尚未出具,资源储量最终以国土 资源部门评审备案后的储量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勘查工作的进展情况,按照法 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5、针对当前状况,公司拟定了应对方案包括不限于对未实现盈利的资产(金 矿资产、上海园区)进行处置变现、对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科技”) 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多渠道筹资,确保公司保持充裕的现金流。筹集到的资金 主要用于①能特科技新项目投资建设;②支持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塑米信息”)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③预留充足资金应对控股股东违规行 为可能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带来的潜在债务。公司通过进一步盘活资产,确保充 裕的现金流,为今后做大做强能特科技、拓展塑米信息供应链金融业务做好充分 准备。 (二)公司督促控股股东积极解决前述违规事项的情况 目前,为了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仍正积极处置股 权及相关资产等,通过多渠道努力筹措资金,积极与债权人保持密切沟通,通过 正常法律途径,力争妥善处理并尽快解除前述违规事项。同时,公司也积极督促 控股股东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有效可行的债务化解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 让、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和合法借款等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从而降低给公司 可能带来的风险。 (三)因控股股东前述违规事情引发的诉讼案件情况 因公司控股股东前述违规事情,自 2018 年 10 月已开始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 诉讼。公司在收到相关案件的法律文书后,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 及时与公司聘请的律师团队商讨应诉方案。截止目前,因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引发 的相关诉讼案件尚未最后裁决,其对公司当前正常的生产经营未产生实质性影 2 响。若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最后判决/裁决控股股东的违规事项公司及上海五天 应承担责任,导致形成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 将对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启动“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同时公司还会积极采取 其他有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路径,向控股股东进行追偿。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的诉讼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 诉讼标的金额 案件号 原告 被告 号 (元) 冠福股份、闻舟(上海)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2018)浙 0102 “闻舟实业”)、福建同孚 1 赵杭晨 20,000,000 民初 3965 号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同孚实业”)、林文昌、 林文洪、潘进喜 (2018)苏 0102 江苏省信用担保 冠福股份、上海五天、林 2 民初字第 8022 30,000,000 有限责任公司 文昌 号 冠福股份、上海五天、闻 (2018)浙 0103 3 马文萍 舟实业、林文昌、林文智、 19,434,000 民初 4478 号 潘进喜 俞新年、上海昶昱黄金制 (2018)皖 0422 4 赵云龙 品股份有限公司、林文 9,500,000 民初 2856 号 洪、冠福股份 同孚实业、福建冠福实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 福实业”)、蔡佼骏、林文 (2018)湘民初 湖南省信托有限 5 智、陈忠娇、林文昌、宋 190,000,000 字第 66 号 责任公司 秀榕、林文洪、上海五天、 上海五天供应链服务有 限公司 (2018)沪 0118 林文昌、上海五天、潘进 6 阚伟 5,000,000 民初 15449 号 喜、林福椿、林文智 德化县金汇通纸艺包装 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2018)闽 05 恒丰银行股份有 汇通”)、 德化县科盛机 7 49,022,910.12 民初 1054 号 限公司泉州分行 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科盛公司”)、冠福实 业、冠福股份、林德安、 3 林福椿、林文昌、宋秀榕、 林文智、陈忠娇、林文洪、 林培英、林友杉 科盛公司、金汇通、冠福 实业、冠福股份、林德安、 (2018)闽 05 恒丰银行股份有 8 林福椿、林文昌、宋秀榕、 57,942,861.34 民初 1055 号 限公司泉州分行 林文智、陈忠娇、林文洪、 林培英、林友杉 (2018)沪 0115 上海富汇商业保 上海弈辛实业有限公司、 9 6,000,000 民初 75825 号 理有限公司 冠福股份 (2018)闽 0526 10 王方炜 同孚实业、冠福股份 15,200,000 民初 3826 号 深圳市诚正科技 冠福股份、林文智、林文 (2018)粤 0305 11 小额贷款有限公 昌、林文洪、陈忠娇、宋 24,000,000 民初 15482 号 司 秀榕、林培英、上海五天 冠福股份、上海五天、林 (2018)闽 01 福建华通银行股 12 文昌、宋秀榕、林文智、 50,000,000 民初 1234 号 份有限公司 陈忠娇、林文洪、林培英 (2018)沪 0115 同孚实业、林文昌、林文 13 洪耀宇 15,500,000 民初 70042 号 智、林福椿、上海五天 东银融资租赁 (2018)津 0101 冠福实业、冠福股份、林 14 (天津)有限公 19,000,000 民初 7660 号 文智 司 东银融资租赁 (2018)津 0101 冠福实业、冠福股份、林 15 (天津)有限公 19,000,000 民初 7665 号 文智 司 (2018)闽 0526 林文智、林云燕、冠福股 16 陈双培 7,000,000 民初 3870 号 份 泉州冠杰陶瓷有限公司、 (2018)泉仲字 兴业银行股份有 林文智、陈忠娇、林文洪、 17 65,000,000 3057 号 限公司泉州分行 林培英、林文昌、宋秀榕、 冠福股份 中信商业保理有 朋宸(上海)实业有限公 (2018)粤 0304 18 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上海五天、林文昌、 25,000,000 民初 38090 号 司 宋秀榕、陈宇、冠福股份 中信商业保理有 上海弈辛实业有限公司 (2018)粤 0304 19 限公司深圳分公 (以下简称“弈辛实 25,000,000 民初 38091 号 司 业”)、上海五天、林文昌、 4 宋秀榕、林杨彬、冠福股 份 中信商业保理有 弈辛实业、上海五天、林 (2018)粤 0304 20 限公司深圳分公 文昌、宋秀榕、林杨彬、 15,000,000 民初 38092 号 司 冠福股份 (2018)闽 0526 21 韩玲玲 同孚实业、冠福股份 400,000 民初 4043 号 (2018)闽 0526 同孚实业、石宇华、冠福 22 王旭辉 1,000,000 民初 4134 号 股份 (2018)湘 0102 上海盈邵投资管 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3 5,000,000 民初 11029 号 理有限公司 冠福股份 (2018)闽 0526 同孚实业、冠福股份、石 24 何怡 4,200,000 民初 4044 号 宇华 (2018)闽 0526 深圳市益安保理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林 25 6,000,000 民初 3931 号 有限公司 文昌、林杨彬 合 计 683,299,771.46 注:1、本表格中的诉讼标的金额均指本金,未含利息及其他罚息等; 2、表格中序号 10、21、22、24 的四个所案件均为公司为同孚实业有发 行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私募债提供担保,因同孚实业自身资金紧张,出 现逾期且未兑付而引发的诉讼案件。 二、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 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共计 236,565.62 万元。公司及上海五天是否应承担责任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若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公司及上海五天应承担相关责任,则会对公司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运行、经营管理等造成实质性影响,而且将对公司的业绩 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则需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但目前最终结果未定,无法决定 是否对前期披露的定期报告进行补充披露或更正,也无法对下一期的定期报告业 绩进行修正和调整,存在业绩变化的风险。 2、鉴于林福椿先生、林文昌先生、林文洪先生、林文智先生、闻舟(上海) 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已被冻结,可能存在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风 险。 5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 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