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冠福: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24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 冠福 公告编号:2019-253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上午 9:00 在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冠福大
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玉梅女士召集
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10 月 20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
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会计政策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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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在 2019 年度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实属公司之子
公司为正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该日常关联交易将在不违反《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等
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采取
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的定价政策来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因
此,该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
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我们对该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公告》。
三、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三季
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公司监事会认为:
1、《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 年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且其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
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正 文 》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或《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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