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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冠福: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 冠福            公告编号:2022-018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
交易日(2022 年 3 月 28 日、3 月 29 日、3 月 30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 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通信
等方式,对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
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目前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原控股股东通过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未能妥尚解
决,但公司仍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争取早日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
采取的相关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起至今每月中旬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
展情况的公告》;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
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及第一大股东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1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原控股股东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
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自 2018 年 10 月开始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目前
诉讼案件已基本生效判决,根据相关判决或裁定公司所应承担的责任,公司陡增了
巨额债务。为化解原控股股东违法违规问题,公司努力寻求各种解决办法,截止目
前,主要债务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相关债权人已向人民法院提出公司破产清算,但
公司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
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拟改建部分生产线,新增年产 260 吨“卡
龙酸酐”医药中间体产品,该项目已立项备案,后续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向
有关部门申报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等审批流程,存在因审批未能通过造成的延
期建设或取消风险、以及市场和资金等风险。详情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在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拟新增医药中间体产
品的公告》。
    4、公司不存在需披露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未公开的定期报告数据信息未向除
公司审计的会计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2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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