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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冠福: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国伟2022-04-19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国伟)

尊敬的各位董事:

    作为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各项职责,谨慎、诚信、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确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式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参加会议次数
    8              1                7                  0           0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均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本人应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4 次,亲自列席会议 4 次。

    3、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前认真仔细审阅会议
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
意见的事项均谨慎地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的作
用,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1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
    内,本人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严谨的态度,客观、
    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为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
    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有关事项积极参与讨论并提
    出合理化建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共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表决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内容
                                                                               情况
                          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1-02-27 六届第32次会议                                                      同意
                          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3、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20 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2021-04-17 六届第33次会议 6、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同意
                           明和独立意见;
                           7、关于 2020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
                           立意见;
                           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天科(荆
                           州)制药有限公司 40%股权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
                           司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提
2021-07-14 六届第36次会议 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成都

                                         2
                            塑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塑米
                            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塑米信息(汕头)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塑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上海塑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
                            意见;
                            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1-08-21 六届第37次会议                                                     同意
                            5、关于公司为全资公司能特科技提供担保的独立意
                            见;
                            6、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天
                            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
                            见;
                            7、关于调整公司之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提供
2021-08-26 六届第38次会议                                                     同意
                            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1-10-26 六届第39次会议 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独立意见。                    同意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共发表 26 项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还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研究和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
    标准和程序、以及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更
                                          3
换、选任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从而更好地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促使董事会提名、任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报告
期内,召集并主持了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上一年度的工作表现和是否存在需要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提议选举董
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进行讨论和审议 。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
行业发展状况,国内外经济形势等,并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
事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发展规划、重大
项目、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
审慎决策提供了支持,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
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督公司的薪酬制度
和绩效考核制度的执行,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确
保其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指标,并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
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参与 2021 年度报告编制情况

    本人在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并认
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
掌握 2021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进
行交流,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确保年度报告能够
按时完成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

    四、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外,还不
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视频、邮件、传真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重点关注
了解公司经营和规范运作状况、内部控制、重大项目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4
的执行情况等,共同讨论分析当期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为
公司积极献计献策。同时,还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
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能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做好独立董事的日常工作,
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在会前均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向有关人员
详细了解议案的相关背景和决策依据,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客观、公正地行
使表决权,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此
外,本人还积极监督和检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
规定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
息披露情况,有效地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使公司真实、及时、完整、
准确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保障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3、关注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积极与公司管理层
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
情况、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并
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主动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转发的相关监管交流
                                   5
文件,及时参加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从而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姓名:陈国伟
    电子邮箱:573151856@qq.com

    以上是本人在报告期内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的汇报。2022 年,本
人将一如既往,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
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判断作用,加强与管理层和治理层之间的沟通,监督
并促进公司治理的进一步提升,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
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协力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
化,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 2021 年
度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同时,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规范运作,持续、
稳健经营,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
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国伟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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