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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冠福: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海平2022-04-19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夏海平)

尊敬的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和要
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通讯方式 7 次,现场方式 1
次;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均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人作
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除受本人任职单位防控新
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代为列席股东大
会 3 次外,均按规定出席、列席了会议,未出现缺席情形。本人对于提交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
并提出自己的专业化见解,同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充分核实相关材
料,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
对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
情形,也未有提出异议的事项。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认真仔细审阅了会议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重要事项的调研及讨论,
并基于独立、客观、审慎原则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对
                                   1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如下:

                                                                                表决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内容
                                                                                情况
                          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1-02-27 六届第32次会议                                                       同意
                          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3、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20 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2021-04-17 六届第33次会议 6、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同意
                          明和独立意见;
                          7、关于 2020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
                          立意见;
                          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天科(荆
                            州)制药有限公司 40%股权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
                            司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成都
2021-07-14 六届第36次会议                                                       同意
                          塑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塑米
                            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塑米信息(汕头)有限公司提
2021-08-21 六届第37次会议                                                       同意
                            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塑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上海塑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
                                          2
                            意见;
                            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为全资公司能特科技提供担保的独立意
                            见;
                            6、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天
                            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
                            见;
                            7、关于调整公司之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提供
2021-08-26 六届第38次会议                                                     同意
                            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1-10-26 六届第39次会议 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 年度,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 26 项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
    委员,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报告期内,按照《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议事细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了关于非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考评等事项。同时,通过查阅公
    司年度经营计划、定期报告、各项管理制度、会议决议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公
    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
    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的责任和义务。经核查,2020 年度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
    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确定的相关报酬依据及公司的劳动人事管
    理制度。公司提交董事会所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完整的、真
                                          3
实的。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其中通讯方式 3 次,现
场方式 1 次。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与其他委
员一起研讨公司重要事项,包括公司审计部提交的相关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商誉减值等相关事宜,并在日常工作中对公司审计部工作进行监督。
    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和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相关资料,积极参加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与审
计会计师进行充分和有效地沟通,对公司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情况进行
审核把关,积极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定期报告工作
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如期披
露,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期间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及办公,并通过电
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
联系,重点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
执行情况、公司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以及市场前景等方
面进行了详细了解,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根据公司的实际
情况,结合自身的专业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同时,本人时刻关注
媒体、网络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运行动态,勤勉尽
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能够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事前认真查阅相关文
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询问,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4
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有效的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
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
关信息。同时,提醒公司保持与投资者畅通的沟通渠道,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互
动,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利益。

    3、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会议及现场检查工作的机会,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交流、问询、讨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解,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对公司的治理及经营管理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督促公司建立、健
全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
化运作水平,加强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情况,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
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认真学习董事会办公室转发的相
关监管交流文件,及时、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监管的最新动态和上市公司治理的
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能力,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
    七、联系方式

    姓名:夏海平
    电子邮箱:hpxia@xmu.edu.cn

    以上是本人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2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
原则,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
效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
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夏海平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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