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冠福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冠福股份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米信息”)100.0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对冠福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 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情况和公司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冠福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余江县金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92 号)核准,公司实施了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下称“2016 年度重大资产重 组”): 公司向余江县金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现更名为 “汕头市金创盈投资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创盈”)发行 231,478,254 股股份、向余 江县金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现更名为“汕头市金塑投资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塑创投”)发行 40,849,101 股股份、向陈烈权发行 34,398,036 股股份、向珠海广发信德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 行 13,667,028 股股份、向卞晓凯发行 10,510,509 股股份、向王全胜发行 4,814,367 股股份、向张忠发行 4,504,509 股股份、向万联天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4,193,850 股股份、向珠海康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278,916 股股份购买塑 米信息 100%股权。同时,公司向蔡佼骏、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了 102,959,061 股新股募集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本次公司购买资产发行的 344,694,570 股新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后,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的 102,959,061 股新股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后,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述股份发行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 2,186,182,659 股增至 2,633,836,290 股。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化的情况,公司总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股份变 本次发行前持有 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 本次发行后持有股份 动数 股东名称 现持有股份数 股份数 数 数 股份减 公积金转 持数 股数 金创盈 - 231,478,254 231,478,254 231,478,254 金塑创投 - 40,849,101 40,849,101 40,849,101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限售股份 承诺履行 序号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持有人称 情况 严格履行 1 关于信息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长期 承诺 严格履行 2 关于资产权属的承诺 长期 承诺 严格履行 3 关于合规运行情况的承诺 长期 承诺 严格履行 4 关于不存在《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承诺 长期 承诺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2016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中取得的本 2017.1.20 至 严格履行 5 次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在此之 金创盈、金塑 2020.1.19 承诺 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创投 严格履行 6 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长期 承诺 严格履行 7 关于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长期 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 2019 年度,塑米信息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不低于 11,500 万元、15,000 万元、22,500 万元、30,081.94 2016 年 -2019 严 格 履 行 8 万元。在利润补偿期间,如果塑米信息实现的经审计的累 年 承诺 积净利润不足承诺净利润数的,则由其按在本次交易中取 得的现金对价和股份对价的比例以现金及股份的方式按协 2 议的约定进行利润补偿。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公司是 否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提供担保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公司也不存在违 法违规为其提供担保。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25 日。 2 、 本 次 解 除 限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为 272,327,355 股 ,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10.339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2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 限售股份 所持有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数 质押冻结的股 序号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持有人名称 股份总数 量 份数量 例 1 金创盈 231,478,254 231,478,254 8.7887% 230,499,999 2 金塑创投 40,849,101 40,849,101 1.5509% 12,000,000 合计 272,327,355 272,327,355 10.3396% 242,499,999 六、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股份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非流通股) 502,700,221 19.09% -272,327,355 230,372,866 8.75% 高管锁定股 230,372,866 8.75% 0 0 00% 首发后限售股 272,327,355 10.34% -272,327,355 0 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31,136,069 80.91% 272,327,355 2,403,463,424 91.25% 三、股份总数 2,633,836,290 100.00% 0 2,633,836,290 100.00%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2 名股东严格遵守了 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3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