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 冠福 公告编号:2022-091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 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冠福 股票代码 00210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黄浩 黄丽珠 办公地址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胜利街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胜利街 1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道堤街路 1 号 道堤街路 1 号 电话 0716-8029666 0716-8029666 电子信箱 zqb@guanfu.com zqb@guanfu.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630,516,102.54 6,557,673,912.18 -14.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94,898,897.05 83,177,145.50 615.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64,571,372.83 120,580,783.09 36.48%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4,718,623.94 86,782,564.55 -266.7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59 0.0316 614.8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59 0.0316 614.8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01% 2.48% 13.53%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9,649,940,040.96 9,359,889,356.84 3.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014,291,705.72 3,418,813,143.63 17.4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38,862 0 股东总数 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 持有有限售 持股 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比例 股份 数量 数量 状态 荆州城发资本运营有 国有法人 9.93% 261,600,198 0 限公司 陈烈权 境内自然人 8.81% 232,163,822 230,372,866 质押 230,000,000 汕头市金创盈投资咨 境内非国有 6.51% 171,478,254 0 2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询中心(有限合伙) 法人 质押 134,999,900 林福椿 境内自然人 5.13% 135,027,006 0 冻结 135,027,006 刘飞达 境内自然人 3.08% 81,031,415 0 北京天宇泽华物联科 境内非国有 2.19% 57,550,100 0 技有限公司 法人 石惠芳 境内自然人 2.17% 57,200,000 0 蔡鹤亭 境内自然人 1.92% 50,500,055 0 汕头市金塑投资咨询 境内非国有 1.55% 40,849,101 0 中心(有限合伙) 法人 质押 29,745,000 林文智 境内自然人 1.13% 29,753,354 0 冻结 29,753,354 荆州城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陈烈权、汕头市金创盈投资咨询中心(有 上述股东关联关 限合伙)和汕头市金塑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系一致行动人;林福 系或一致行动的 椿与林文智是父子,二人存在关联关系,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未知是否存 说明 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的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 务股东情况说明 不适用 (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荆州城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变更日期 2022 年 05 月 17 日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9900001762&stockCode=002102&announcementId=1213381466& announcementTime=2022-05-18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2022 年 05 月 18 日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荆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变更日期 2022 年 05 月 17 日 3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9900001762&stockCode=002102&announcementId=1213381466& announcementTime=2022-05-18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2022 年 05 月 18 日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及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 兑汇票、对外担保、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截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 公司原控股股东未能筹措到能有效解决债务的资金,前述公司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尚未能 解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3.3.1 条、第 13.3.2 条的 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冠 福股份”变更为“ST 冠福”,公司证券代码仍为“002102”,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 为 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仍在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同时,公司也 将根据事件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已根据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16 日起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每月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 况的公告》。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控股子公司 上海五天部分房产被查封、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被司法冻结情况 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 兑汇票、对外担保、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以及未能及时解决前述违 4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规事项导致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 五天部分银行账户、冻结了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查封了上海五天部分房产、冻结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票。 经核实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会议资料,没有涉及前述原控股股东 违规事项的任何相关审批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涉及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而引发的涉及公 司的诉讼公司不应承担责任,公司董事会对各案件原告的诉讼请求存在异议,公司将积极 协调,妥善处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上海五 天部分房产被查封、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被冻结事宜,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 法权益,并将根据事件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根据规定自 2018 年 8 月 28 日起持续披露上述事项情况及进展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担保的同孚实业私募债项目出现到期未兑付情况 公司为同孚实业发行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私募债提供担保,同孚实业因自身资金紧张, 其所发行的私募债已出现逾期且未兑付的情形,根据同孚实业提供的《关于私募债到期未 兑付的情况说明》,截止 2019 年 7 月 31 日,同孚实业所发行的私募债余额暨公司为其担 保的实际余额(本金)为 418,138,471.92 元均已全部到期。上述私募债相关数据系同孚实 业所提供,公司有待进行核实该等债券产品是否全部属于公司为同孚实业发行私募债提供 担保的范畴。同时,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在 2018 年度已对公司为同孚实业 担保的私募债项目计提了预计负债。因同孚实业私募债出现逾期且未兑付的情形,已引发 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截止 2022 年 8 月 15 日,债权人已向法院提起的诉讼暨公司收到的 《传票》共计 328 起,其中,11 起案件起诉被驳回、215 起已判决/裁决。公司为妥善解决 与投资者之间的纠纷,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已与 623 名债权人(共计 692 笔业务)达成和 解,和解金额(本金)共计 3.70 亿元,占逾期私募债总金额的 88.46%。 目前,公司原控股股东已出现债务危机,且被担保方同孚实业发行的私募债已出现逾 期未偿还情形,公司存在因为其提供担保而需代偿债务的风险,若公司因为其提供担保而 履行担保代偿责任,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启动向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追偿等法律程序,尽最大限度的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四)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情况下,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并引发相关纠纷及诉讼情况 5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 年度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 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共计 236,565.62 万元(本 金,不含利息),自 2018 年 10 月已开始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根据诉讼案件的进展 情况以及公司与相关债权人达成的和解,并经报告期末财务部门的核算,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预计公司应承担债务余额为 44,687.31 万元(本金及利息), 其中以公司及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预计需承担的负债金额为 15,188.38 万元; 以公司及上海五天名义对外担保预计需承担担保责任余额为 21,867.57 万元;以公司及上 海五天名义对外借款预计需承担借款责任余额为 7,631.36 万元。公司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 自 2018 年 10 月已开始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经核实,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 会相关历史资料,没有涉及该等涉诉事项的任何相关审批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涉及原控 股股东违规的公司诉讼公司不应承担责任,公司董事会对各案件原告的诉求事项存在异议, 公司已积极应诉,全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对 原控股股东的违规事项计提坏账损失和或有负债。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 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原控股股东的违规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或《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上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0)、 《北京市浩天信和(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关注函件【2018】第 330 号)之专项核查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 330 号)的专项说明》。 截止本报告期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因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引发的相关纠纷及诉讼案件 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或《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如下公告: 序 诉讼标的 案件进展 案件号 原告 被告 号 金额(元) 情况 (2018)浙 0102 民 冠福股份、闻舟实业、同孚实业、林 1 赵杭晨 19,900,000.00 已和解 初 3965 号 文昌、林文洪、潘进喜 (2018)浙 0103 民 冠福股份、上海五天、闻舟实业、林 2 马文萍 20,000,000.00 已和解 初 4478 号 文昌、林文智、潘进喜 (2018)皖 0422 民 俞新年、上海昶昱黄金制品股份有限 3 赵云龙 10,000,000.00 已和解 初 2856 号 公司、林文洪、冠福股份 6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序 诉讼标的 案件进展 案件号 原告 被告 号 金额(元) 情况 同孚实业、冠福实业、蔡佼骏、林文 (2018)湘民初字 湖南省信托有限责 智、陈忠娇、林文昌、宋秀榕、林文 4 190,000,000.00 已和解 第 66 号 任公司 洪、上海五天、上海五天供应链服务 有限公司 (2018)沪 0118 民 林文昌、上海五天、潘进喜、林福 5 阚伟 5,000,000.00 胜诉 初 15449 号 椿、林文智 金汇通、科盛公司、冠福实业、冠福 (2018)闽 05 民初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 股份、林德安、林福椿、林文昌、宋 6 60,000,000.00 已和解 1054 号 公司泉州分行 秀榕、林文智、陈忠娇、林文洪、林 培英、林友杉 科盛公司、金汇通、冠福实业、冠福 (2018)闽 05 民初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 股份、林德安、林福椿、林文昌、宋 7 70,000,000.00 已和解 1055 号 公司泉州分行 秀榕、林文智、陈忠娇、林文洪、林 培英、林友杉 (2018)沪 0115 民 上海富汇商业保理 8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 6,000,000.00 已和解 初 75825 号 有限公司 冠福股份、林文智、林文昌、林文 (2018)粤 0305 民 深圳市诚正科技小 9 洪、陈忠娇、宋秀榕、林培英、上海 24,000,000.00 已和解 初 15482 号 额贷款有限公司 五天 (2018)沪 0115 民 同孚实业、林文昌、林文智、林福 10 洪耀宇 15,500,000.00 胜诉 初 70042 号 椿、上海五天 (2018)津 0101 民 东银融资租赁(天 11 冠福实业、冠福股份、林文智 19,000,000.00 已和解 初 7660 号 津)有限公司 (2018)津 0101 民 东银融资租赁(天 12 冠福实业、冠福股份、林文智 19,100,000.00 已和解 初 7665 号 津)有限公司 (2018)闽 0526 民 13 陈双培 林文智、林云燕、冠福股份 7,000,000.00 已二审判决 初 3870 号 冠杰陶瓷、林文智、陈忠娇、林文 (2018)泉仲字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14 洪、林培英、林文昌、宋秀榕、冠福 59,000,000.00 已和解 3057 号 公司泉州分行 股份 (2018)粤 0304 民 中信商业保理有限 朋宸实业、上海五天、林文昌、宋秀 15 25,000,000.00 已二审判决 初 38090 号 公司深圳分公司 榕、陈宇、冠福股份 (2018)粤 0304 民 中信商业保理有限 弈辛实业、上海五天、林文昌、宋秀 16 25,000,000.00 已二审判决 初 38091 号 公司深圳分公司 榕、林杨彬、冠福股份 (2018)粤 0304 民 中信商业保理有限 弈辛实业、上海五天、林文昌、宋秀 17 15,000,000.00 已二审判决 初 38092 号 公司深圳分公司 榕、林杨彬、冠福股份 (2018)湘 0102 民 上海盈邵投资管理 撤诉(未预 18 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冠福股份 6,600,000.00 初 11029 号 有限公司 缴诉讼费) (2018)苏 01 民初 江苏盈时互联网信 19 同孚实业、冠福股份 60,000,000.00 移交经侦 2729 号 息科技有限公司 7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序 诉讼标的 案件进展 案件号 原告 被告 号 金额(元) 情况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益安保理有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林文昌、林杨 20 10,000,000.00 已和解 初 3931 号 限公司 彬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闻舟实业、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 管辖权争议 21 1,000,000.00 初 4096 号 管理有限公司 文智、林文昌 未解决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同孚实业、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 管辖权争议 22 1,000,000.00 初 4106 号 管理有限公司 文智、林文昌 未解决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深圳市五天日用器皿有限公司、冠福 管辖权争议 23 1,000,000.00 初 4114 号 管理有限公司 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未解决 日臻陶瓷、冠福实业、金汇通、林福 (2018)闽 05 民初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 椿、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洪、林培 24 70,000,000.00 1382 号 公司泉州分行 英、林文智、陈忠娇、林国钦、林友 杉、冠福股份 冠福实业、科盛公司、林德安、林福 (2018)闽 05 民初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 25 椿、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洪、林培 70,000,000.00 1383 号 公司泉州分行 英、林文智、陈忠娇、冠福股份 联森投资、林福椿、林墘贵、金汇 已和解 (2018)闽 05 民初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 通、林友杉、林文昌、宋秀榕、林文 26 70,000,000.00 1384 号 公司泉州分行 洪、林培英、林文智、陈忠娇、冠福 实业、冠林竹木、冠福股份 福建省德化县旭晟瓷业有限公司、冠 (2018)闽 05 民初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 福实业、林建忠、林福椿、林文昌、 27 60,000,000.00 1385 号 公司泉州分行 宋秀榕、林文洪、林培英、林文智、 陈忠娇、冠福股份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冠福实业、冠福股份、林文智、林文 管辖权争议 28 1,000,000.00 初 4079 号 管理有限公司 昌 未解决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冠杰陶瓷、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 管辖权争议 29 1,000,000.00 初 4082 号 管理有限公司 文智、林文昌 未解决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联森投资、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 管辖权争议 30 1,000,000.00 初 4084 号 管理有限公司 文智、林文昌 未解决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日臻陶瓷、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 管辖权争议 31 1,000,000.00 初 4086 号 管理有限公司 文智、林文昌 未解决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福建冠林竹木家用品有限公司、冠福 管辖权争议 32 1,000,000.00 初 4088 号 管理有限公司 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未解决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科盛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 管辖权争议 33 1,000,000.00 初 4089 号 管理有限公司 文智、林文昌 未解决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上海傲福实业有限公司、冠福股份、 管辖权争议 34 1,000,000.00 初 4093 号 管理有限公司 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未解决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上海五天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冠福 管辖权争议 35 1,000,000.00 初 4095 号 管理有限公司 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未解决 8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序 诉讼标的 案件进展 案件号 原告 被告 号 金额(元) 情况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上海堑和实业有限公司、冠福股份、 管辖权争议 36 1,000,000.00 初 4098 号 管理有限公司 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未解决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喜舟(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冠福股 管辖权争议 37 1,000,000.00 初 4100 号 管理有限公司 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未解决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朋宸实业、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 管辖权争议 38 1,000,000.00 初 4104 号 管理有限公司 文智、林文昌 未解决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硕合(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冠 管辖权争议 39 1,000,000.00 初 4107 号 管理有限公司 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未解决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沈阳五天贸易有限公司、冠福股份、 管辖权争议 40 1,000,000.00 初 4109 号 管理有限公司 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未解决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武汉五天贸易有限公司、冠福股份、 管辖权争议 41 1,000,000.00 初 4112 号 管理有限公司 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未解决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西安五天贸易有限公司、冠福股份、 管辖权争议 42 1,000,000.00 初 4116 号 管理有限公司 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未解决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广州五天日用器皿配货中心、冠福股 管辖权争议 43 1,000,000.00 初 4120 号 管理有限公司 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未解决 天津五天日用器皿配货中心有限公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管辖权争议 44 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 1,000,000.00 初 4122 号 管理有限公司 未解决 林文昌 成都五天日用器皿配货中心有限公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管辖权争议 45 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 1,000,000.00 初 4123 号 管理有限公司 未解决 林文昌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福建省德化华鹏花纸有限公司、冠福 管辖权争议 46 1,000,000.00 初 4090 号 管理有限公司 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未解决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金汇通、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 管辖权争议 47 1,000,000.00 初 4091 号 管理有限公司 智、林文昌 未解决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梦谷控股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冠福 管辖权争议 48 1,000,000.00 初 4102 号 管理有限公司 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未解决 南宁市五天日用器皿配货中心有限公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管辖权争议 49 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 1,000,000.00 初 4111 号 管理有限公司 未解决 林文昌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重庆市五天贸易有限公司、冠福股 管辖权争议 50 1,000,000.00 初 4115 号 管理有限公司 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未解决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北京冠福五天商贸有限公司、冠福股 管辖权争议 51 1,000,000.00 初 4117 号 管理有限公司 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未解决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 管辖权争议 52 1,000,000.00 初 4125 号 管理有限公司 文智、林文昌 未解决 上海五天日用玻璃器皿配货有限公 (2018)闽 0526 民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管辖权争议 53 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 1,000,000.00 初 4126 号 管理有限公司 未解决 林文昌 9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序 诉讼标的 案件进展 案件号 原告 被告 号 金额(元) 情况 二审承担 (2018)沪 0115 民 上海五天、同孚实业、潘进喜、林福 54 吴旋玲 8,000,000.00 50%担保责 初 69857 号 椿、林文智 任 (2018)皖 1126 民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 55 冠福实业、冠福股份、同孚实业 3,563,735.82 撤诉 初 4902 号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 (2018)粤 0304 民 冠福实业、冠福股份、林文昌、林文 56 用融资担保集团有 26,300,000.00 已和解 初 37887 号 洪、林文智、弈辛实业 限公司 (2018)沪 0115 民 上海富汇商业保理 57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 38,000,000.00 已和解 初 73359 号 有限公司 (2018)沪 0115 民 上海富汇商业保理 58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 6,000,000.00 已和解 初 73411 号 有限公司 (2018)沪 0115 民 上海富汇商业保理 59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 6,000,000.00 已和解 初 75830 号 有限公司 (2018)沪 0115 民 上海富汇商业保理 60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 6,000,000.00 已和解 初 75828 号 有限公司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杭州挚信商贸 (2018)浙 0102 民 华夏富通(天津) 61 有限公司、林文昌、宋秀榕、林文 10,000,000.00 已和解 初 6951 号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智、陈忠娇 (2018)浙 0102 民 华夏富通(天津)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挚信商贸、林 62 10,000,000.00 已和解 初 6953 号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文昌、宋秀榕、林文智、陈忠娇 (2018)沪 74 上海赢灿资产管理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林文昌、林文 63 50,703,369.66 胜诉 民初 1127 号 有限公司 智、林文洪、上海五天 (2018)沪 74 上海赢灿资产管理 朋宸实业、冠福股份、林文昌、林文 64 52,010,251.33 已和解 民初 1129 号 有限公司 智、林文洪 (2019)渝 05 重庆海尔小额贷款 冠福股份、上海五天供应链、林文 65 40,000,000.00 已和解 民初 20 号 有限公司 昌、林文智、林文洪 (2018)浙 0102 华夏富通(天津)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挚信商贸、林 66 10,000,000.00 已和解 民初 6954 号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文昌、宋秀榕、林文智、陈忠娇 (2018)浙 0102 华夏富通(天津)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挚信商贸、林 67 10,000,000.00 已和解 民初 6956 号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文昌、宋秀榕、林文智、陈忠娇 (2018)浙 0102 华夏富通(天津)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挚信商贸、林 68 10,000,000.00 已和解 民初 6957 号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文昌、宋秀榕、林文智、陈忠娇 (2019)沪 0115 深圳市华达兴商业 69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 10,000,000.00 已和解 诉前调 3218 号 保理有限公司 (2018)津 0101 东银融资租赁(天 70 冠福实业、冠福股份、林文智 3,733,792.94 已和解 民初 9214 号 津)有限公司 10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序 诉讼标的 案件进展 案件号 原告 被告 号 金额(元) 情况 雪松国际信托股份 冠福股份、林文昌、宋秀榕、林文 (2018)赣民初 有限公司(原中江 71 智、陈忠娇及第三人上海五天、上海 298,810,000.00 已和解 177 号 国际信托股份有限 堑和 公司) (2019)浙 0103 安吉鼎业投资合伙 72 上海弈辛、冠福股份 5,000,000.00 已二审判决 民初 965 号 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 2019 ) 沪 74 73 股份有限公司肇庆 同孚实业、冠福股份 80,000,000.00 已和解 民初 255 号 分行 ( 2019 ) 沪 74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深圳云众信商 74 50,000,000.00 民初 256 号 股份有限公司 业保理有限公司 ( 2019 ) 沪 74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深圳云众信商 云众信承兑 75 50,000,000.00 民初 257 号 股份有限公司 业保理有限公司 广州农商行 ( 2019 ) 沪 74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深圳云众信商 撤诉,云众 76 50,000,000.00 民初 258 号 股份有限公司 业保理有限公司 信起诉追偿 ( 2019 ) 沪 74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深圳云众信商 77 50,000,000.00 民初 259 号 股份有限公司 业保理有限公司 (2019)皖民 安徽中安商业保理 78 冠福股份 125,000,000.00 已和解 初 21 号 有限责任公司 ( 2019 ) 京 02 中建投租赁股份有 冠福股份、林文智、陈忠娇、林文 79 100,000,000.00 已和解 民初 292 号 限公司 昌、宋秀榕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2019)沪 0115 80 股份有限公司肇庆 冠福股份、朋宸实业 20,000,000.00 已和解 民初 37021 号 分行 (2019)京 0105 中安融金(深圳) 林氏家族以 81 冠福股份、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 49,000,000.00 民初 29709 号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货抵债 同孚实业、林文昌、林福椿、林文 (2018)沪 0115 上海晋泰投资有限 82 智、 13,000,000.00 已和解 民初 70045 号 公司 上海五天 ( 2019 ) 京 03 嘉茂通商业保理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上海五天、林 83 50,000,000.00 已和解 民初 92 号 (深圳)有限公司 文智、陈忠娇、林杨彬 (2019)粤 0391 甘肃公航旅金融服 冠福股份、深圳市前海万得商业保理 84 5,000,000.00 已和解 民初 2411 号 务有限公司 服务有限公司 冠福股份、上海五天、林培英、林文 (2019)皖 0103 合肥市国正科技小 85 昌、林文洪、林文智、陈忠娇、宋秀 15,000,000.00 已和解 民初 8339 号 额贷款有限公司 榕 (2019)沪 0120 浙江融科金融服务 冠福股份、辽宁叶睎戈玉国际贸易有 86 11,000,000.00 已和解 民初 16318 号 外包有限公司 限公司、上海麟锦实业有限公司 ( 2019 ) 沪 74 深圳云众信商业保 87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 50,000,000.00 已和解 民初 2515 号 理有限公司 11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序 诉讼标的 案件进展 案件号 原告 被告 号 金额(元) 情况 ( 2019 ) 沪 74 深圳云众信商业保 88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 50,000,000.00 民初 2516 号 理有限公司 ( 2019 ) 沪 74 深圳云众信商业保 89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 50,000,000.00 民初 2517 号 理有限公司 ( 2019 ) 沪 74 深圳云众信商业保 90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 50,000,000.00 民初 2518 号 理有限公司 冠福股份、佑诰实业(上海)有限公 (2019)浙 0104 杭州标霸贸易有限 91 司、德清界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5,000,000.00 已和解 民初 3041 号 公司 限合伙) 撤诉,分拆 (2019)沪 0120 浙江融科金融服务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上海麟锦实业 92 10,000,000.00 6 个案件再 民初 16100 号 外包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起诉 (2019)沪 0115 上海富汇商业保理 93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 44,000,000.00 已和解 民初 37032 号 有限公司 (2019)沪 0115 上海富汇商业保理 94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 44,000,000.00 已和解 民初 37033 号 有限公司 (2019)沪 0120 95 2,200,000.00 民初 23582 号 (2019)沪 0120 96 2,200,000.00 民初 23583 号 (2019)沪 0120 97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上海麟锦实业 1,800,000.00 民初 23584 号 浙江融科金融服务 有限公司 已和解 (2019)沪 0120 外包有限公司 98 1,650,000.00 民初 23585 号 (2019)沪 0120 99 1,550,000.00 民初 23586 号 (2019)沪 0120 100 600,000.00 民初 23587 号 (2020)浙 0108 冠福股份、同孚实业、闻舟实业、林 101 吴晓蓉 20,000,000.00 已和解 民初 276 号 文洪、林文智、林文昌 (2020)沪 0118 深圳市汇聚通商务 一审生效判 102 冠福股份 3,000,000.00 民初 6257 号 服务有限公司 决 合计 2,359,657,413.93 注:1、本表中的诉讼标的金额均指本金,未含利息及其他罚息等; 2、表中序号为 55 的诉讼案件原告已撤诉,诉讼标的金额未计入合计数; 3、表中序号为 74、75、76、77 的诉讼案件原告已撤诉,并以深圳云众信商业保理有 限公司为原告重新提起诉讼,案件为表中序号 87、88、89、90,因此,序号 74、75、76、 77 的诉讼标的金额未计入合计数; 12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表中序号为 95、96、97、98、99、100 的 6 个诉讼案件系表中序号 92 原告撤回 (2019)沪 0120 民初 16100 号案件起诉后将涉案的 6 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分拆成 6 个案件 再提起诉讼,因此,表中序号 92 的诉讼标的金额未计入合计数。 (五)上海五天与翔发集团纠纷进展 2015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因与厦门海西明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西明珠”)合作开发信息消费产业之电商行业孵化平台,承租了厦门市翔发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翔发集团”)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翔鸿西路 1888 号相关房产,并与其签署了 《租赁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书(二)》等相关协议;与厦门翔发物业服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发物业”)签署物业服务合同。基于海西明珠及其管理团队的 电商行业孵化平台的运营经验,约定由海西明珠全权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管理等,并由海西 明珠全面负责履行上海五天与翔发集团签订的相关租赁合作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且海西 明珠、海西明珠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股东、法定代表人)郑泽吟女士及其配偶许翰龙先生 向上海五天出具《担保承诺函》等相关文件,承诺全部承担项目运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责 任和费用。海西明珠在项目运营期间因优惠措施落实、运营指标考核等原因与翔发集团发 生争议,且双方未能协商一致,因此发生了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12 月 29 日,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翔安法院”)作出(2016)) 闽 0213 民初 210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确认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翔发集 团与上海五天、厦门市翔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 2015 年 5 月 7 日签订的《租赁合作协议》、 解除翔发集团与上海五天、厦门市翔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签订的《补 充协议》、解除翔发集团与上海五天、海西明珠、厦门市翔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二)》;2、上海五天、海西明珠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五日内腾退租赁的位于厦门市翔安区鸿翔西路 1888 号之一号楼,并交还给翔发集团; 3、上海五天、海西明珠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翔发集团支付 2015 年 2 月 1 日 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期间的租金 22,579,020.00 元,支付 2018 年 2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暂计租金 3,706,600.00 元,以上合计 26,285,620.00 元;4、上海五天、海西明珠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翔发集团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的逾期付款利息为 8,329,653.23 元,之后的逾期付款利息以 26,285,620.00 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6、翔发集团可不 予退还上海五天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1,000,000.00 元;7、驳回翔发集团的其余诉讼请求。 13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五天公司因不服(2016)闽 0213 民初 2101 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后又 申请撤回上诉。2019 年 4 月 28 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闽 02 民终 2252 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上海五天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 律效力。上述裁定于 2019 年 5 月 25 日发生法律效力。 2019 年 6 月 3 日,翔发物业以上海五天未能依约支付物业服务费及房屋公共维修金向 翔安法院提起诉讼。翔安法院作出(2019)闽 0213 民初 115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海西明珠、上海五天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日内向翔发物业支付物业管理 费 2,425,899.70 元、房屋公共维修金计 638,448.67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 3,064,348.37 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 2019 年 4 月 8 日起计 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2、海西明珠、上海五天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 向 翔 发 物 业 支 付 水 费 与 电 费 合 计 1,134,923.65 元 , 并 支 付 逾 期 付 款 利 息 , 利 息 以 1,134,923.65 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 2019 年 4 月 8 日起计 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上述判决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发生法律效力。 2021 年 3 月 22 日,翔发物业再以上海五天未能依约支付物业服务费及房屋公共维修 金向翔安法院提起诉讼。2021 年 11 月 13 日,翔安法院作出(2021)闽 0213 民初 1483 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上海五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翔发物业支付物业 服务费 500,272.91 元及房屋公共维修金 124,423.11 元,合计 624,696.02 元,并支付逾期付 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 624,696.02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3 月 22 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 按年利率 3.85%支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 受理费 100,470.00 元,减半收取计 50,235.00 元,由上海五天负担。 2022 年 4 月 18 日,上海五天与翔发集团、翔发物业等相关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和解并 签订了《协议书》,上海五天向翔发集团、翔发物业偿还债权总额计 50,900,347.15 元,扣 除人民法院原已执行扣转并分配给翔发集团的 619,546.00 元后,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前一 次性支付 50,370,801.15 元款项,上海五天与翔发集团、翔发物业之间的债权债务结清。截 止报告期末,上述债务已履行完毕。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