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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冠福: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18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梅平)



    本人自 2022 年 7 月 8 日起担任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自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其
中通讯方式 5 次,现场方式 1 次;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均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均按规定出席、列席了会议,未出现缺席情形。本人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的议案,均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并提出
自己的专业化见解,同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充分核实相关材料,以
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也
未有提出异议的事项。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认真仔细审阅了会议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重要事项的调研及讨论,并
基于独立、客观、审慎原则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对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如下:
                                    1
                                                                                表决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内容
                                                                                情况
2022年7月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
              七届2次                                                      同意
  26日                    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8月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七届3次                                                      同意
  20日                    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2022年10
              七届 5 次   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     同意
 月26日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追加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2年11
              七届6次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9日

           2022 年度,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 5 项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与其他委员一起研
    讨审议了《关于选举提名委员会主任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的议案》。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按照《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议事细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了《关于选
    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期间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及办公,并通过电
    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
    联系,重点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
                                           2
执行情况、公司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以及市场前景等方
面进行了详细了解,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根据公司的实际
情况,结合自身的专业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同时,本人时刻关注
媒体、网络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运行动态,勤勉尽
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能够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事前认真查阅相关文
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询问,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有效的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
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
关信息。同时,提醒公司保持与投资者畅通的沟通渠道,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互
动,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利益。

    3、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会议及现场检查工作的机会,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交流、问询、讨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解,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对公司的治理及经营管理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督促公司建立、健
全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
化运作水平,加强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情况,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3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
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认真学习董事会办公室转发的相
关监管交流文件,及时、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监管的最新动态和上市公司治理的
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能力,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
原则,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
效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
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梅   平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4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前权)



    本人自 2022 年 7 月 8 日起担任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自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其
中通讯方式 5 次,现场方式 1 次;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均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均按规定出席、列席了会议,未出现缺席情形。本人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的议案,均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并提出
自己的专业化见解,同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充分核实相关材料,以
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也
未有提出异议的事项。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认真仔细审阅了会议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重要事项的调研及讨论,并
基于独立、客观、审慎原则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对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如下:
                                    5
                                                                             表决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内容
                                                                             情况
2022年7月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
                七届2次                                                      同意
  26日                     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8月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七届3次                                                      同意
  20日                     和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
2022年10                   意见
               七届 5 次                                                     同意
 月26日                    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追加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2年11
                七届6次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9日

           2022 年度,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 5 项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
    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履行委员职责,本人出席专门
    委员会次数 7 次。其中审计委员会 5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提名委
    员会 1 次。
           1、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2 年度主持并参
    加了《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的议案》。本人荣幸被选为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
    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 义务。
    2022 年度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确定的相关报酬依据及公司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公司提交董事会所
    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完整的、真实的。

           2、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对公司的定期报
    告、日常关联交易、向控股股东借款、对子公司的授信和融资担保进行了审议,
    并在日常工作中对公司审计部工作进行监督,为健全公司内控体系提出建议,切
    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议通过了九项议案,分别是:
                                         6
    (1)2022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1 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选举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议案》《关于聘任郑新论先生为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2)2022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2 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能特科技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2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3 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4 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追
加担保的议案》。

    (5)2022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5 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亲自出席了会议,提议选举委员会主任、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进行讨论
和审议。

    4、本人作为第七届战略委员会委员,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报告期下
半年未进行会议,但本人依然根据自身的专业结合公司的经营战略、方针,为公
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提出专业可行的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期间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及办公,并
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沟通联系,重点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和执行情况、公司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以及市场前
景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了解,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根据公司

                                    7
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的专业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同时,本人时
刻关注媒体、网络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运行动态,
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能够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事前认真查阅相关文
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询问,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有效的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
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
关信息。同时,提醒公司保持与投资者畅通的沟通渠道,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互
动,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利益。

    3、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会议及现场检查工作的机会,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交流、问询、讨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解,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对公司的治理及经营管理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督促公司建立、健
全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
化运作水平,加强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情况,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

                                   8
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认真学习董事会办公室转发的相
关监管交流文件,及时、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监管的最新动态和上市公司治理的
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能力,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
原则,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
效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
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徐前权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9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查燕云)



    本人自 2022 年 7 月 8 日起担任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自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其
中通讯方式 5 次,现场方式 1 次;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均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均按规定出席、列席了会议,未出现缺席情形。本人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的议案,均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并提出
自己的专业化见解,同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充分核实相关材料,以
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也
未有提出异议的事项。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认真仔细审阅了会议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重要事项的调研及讨论,并
基于独立、客观、审慎原则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对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如下:
                                    10
                                                                              表决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内容
                                                                              情况
2022年7月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
                七届2次                                                       同意
  26日                      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8月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七届3次                                                       同意
  20日                      和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
2022年10                    意见
               七届 5 次                                                      同意
 月26日                     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追加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2年11
                七届6次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9日

           2022 年度,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 5 项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预算委员会委员,本人能够严格按
    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职责,
    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在专门委员会
    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积极参与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认真听取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督导内部审计工作,并严格按照《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
    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考察,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审议通过了 9 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1 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选举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议案》《关于聘任郑新论先生为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2)2022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2 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能特科技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2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3 次会议,审议通
                                          11
过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4 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追
加担保的议案》。

    (5)2022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5 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期间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及办公,并
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沟通联系,重点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和执行情况、公司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以及市场前
景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了解,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根据公司
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的专业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同时,本人时
刻关注媒体、网络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运行动态,
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能够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事前认真查阅相关文
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询问,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有效的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

                                   12
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
关信息。同时,提醒公司保持与投资者畅通的沟通渠道,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互
动,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利益。

    3、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会议及现场检查工作的机会,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交流、问询、讨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解,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对公司的治理及经营管理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督促公司建立、健
全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
化运作水平,加强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情况,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
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认真学习董事会办公室转发的相
关监管交流文件,及时、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监管的最新动态和上市公司治理的
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能力,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
原则,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
效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13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
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查燕云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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