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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博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2020-06-05  

						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公司”、“公
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340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本公司对关注函所涉问题进行了说明和回复,现公告如下:
    问题 1: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你公司属于“网红经济”概念。请你
公司进行核查,并说明公司互联网营销业务是否涉及网红经济,如涉
及,补充说明网红经济业务收入占比。
    回复:
    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
云传媒”)从事互联网广告营销与服务业务,灵云传媒主要为广告媒
体和广告主提供广告相关的中介运营服务,如广告策略制定、广告创
作、媒介计划、媒体采购、媒介执行等。业务内容具体涵盖导航网站
广告代理业务、新媒体广告营销业务、品牌广告业务等。(1)导航网
站广告代理业务,主要系灵云传媒从“2345”、“搜狗”等导航网站
媒体平台处获得广告位资源,然后根据不同广告主的需求为其提供多
样的导航网站广告位选择及整体化的策略广告投放服务。(2)新媒体
广告营销业务类型众多,主要系灵云传媒为广告主在信息流广告媒体
上投放广告,即灵云传媒以市场通行的二级代理的方式,向一级代理
                               1
采购谷歌、今日头条、广点通、微信朋友圈等媒体资源,售卖给唯品
会、滴滴等广告主,在上述媒体平台为广告主投放效果广告,助力广
告主创造更高效的商业增长与效果转化。(3)品牌广告业务主要系广
告主在爱丽网上的广告投放,爱丽网系灵云传媒运营的时尚互联网新
媒体平台,主要为广大网友提供时尚生活以及潮流资讯服务,同时通
过媒体平台的传播价值为品牌广告主提供品牌广告硬广投放、软性专
题支持等广告投放服务,目前该类业务营收占比较小。
    灵云传媒目前业务内容暂不涉及与网红达人直接合作带货营销
的方式。公司并不属于“网红经济”概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问题 2:近期你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或预计将要
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存
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事项或与重大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前期披露的公告是否存在需补
充、更正的情形。
    回复: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2019 年
年度报告》,公司在《2019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
析”中“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可能对公司未
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包括业绩补偿款的回收风险,截至
目前公司尚未全额收到汇元通控股的业绩补偿款,公司已聘请专业的
法律机构介入此事,后续将视对方还款意愿以及还款情况决定提起仲
裁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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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以及产业链上下游公司
复工时间较原计划有不同程度的延迟,致使公司产量及销量均有下降;
此外,因疫情在国际范围内的广泛传播,对公司出口业务造成不利影
响,以上情况均对公司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公司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
入 36,388.17 万元,同比下降 1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1,453.63 万元,同比下降 205.39%,预计公司 2020 年 1-6 月净利
润为亏损 2,400 万元至亏损 1,200 万元。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注意投资风险。
    经自查,公司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
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
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前期披露的公告不存在
需补充、更正的情形。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利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问询,
王利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确认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或与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前期披
露的公告不存在需补充、更正的情形。


    问题 3:结合你公司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情况,说明
是否通过非信息披露渠道向调研机构及个人投资者透露内幕信息,是
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回复:
    为使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举行 2019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公司以网络远程方式于 2020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在“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

                               3
  (www.jhbshow.com)举办了 2019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公司回复
  投资者问题的过程中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指引的要求进行答复,
  交流活动的相关问题及答复已在线上公开披露。除上述交流活动外,
  公司近期未有接待投资者及机构调研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披
  露原则的事项。


        问题 4:请结合你公司近三个月的股价走势,补充披露你公司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你公司董监高和持股 5%以上股东的具体
  减持情况、未来三个月申请解除限售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的情形,是否存在利用其他非信息披露渠道主动迎合市场热
  点进行公司股价炒作并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回复:
        1、近三个月公司股价走势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公司董监高和持股 5%以上股东的具体减持情况。




减持计划披露日        减持开始日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广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控公司”)计
  划自减持计划披露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4
大宗交易方式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5498%)。广控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
利平先生通过其配偶钟燕琼女士间接控制的公司。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广控公司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股
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     减持方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股份来
                    减持期间
名称       式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源
                   2020 年 3 月
                                    4.358        500,000      0.0916%     首次公
      集中竞          19 日
广 控 价交易                                                              开发行
                   2020 年 3 月
公司                                4.384       1,357,500     0.2488%     前股份
                      20 日
         合   计        --            --        1,857,500     0.3404%        --



       公 司 分 别 于 2020 年 3 月 21 日 、 2020 年 5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关
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广控公司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依据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
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
   2、未来三个月申请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监高和持股5%以上股东
未来三个月无申请解除限售情况。


                                        5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不存在利用
其他非信息披露渠道主动迎合市场热点进行公司股价炒作并配合股
东减持的情形。


    问题5:你公司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回复:
    根据公司自查以及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公司没有
发现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
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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