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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博股份: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10-28  

                         证券代码: 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股份”或
“公司”)为有效利用闲置厂房及办公室,满足园区统一管理的需要,
拟向关联方宁波广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物业”)出
租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广博工业园内的部分厂房及办公室。租赁面积约
为25,00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租赁期内租金合计约为400.51万元(含税),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
《租赁协议》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属于正常商业行为,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
障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租
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利平先生、王君平先生、戴
国平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
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有效利用闲置厂房及办公室,满足园区统一管理的需要,公司
拟与广博物业签订《租赁协议》,将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广博工业园内
的部分厂房及办公室出租给广博物业。租赁面积约为 25,000 平方米,
租赁期限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租赁期内
租金合计约为 400.51 万元(含税),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协
议》为准。
    广博物业与广博股份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利平先生
控制的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之规定
广博物业构成本公司之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广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583964126K
    法定代表人:金达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10 月 14 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渡村
    股权结构:宁波广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房屋维修;花木租赁;家政服务;建
筑材料的批发、零售;房屋租赁。
    广博物业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68.15                   528.82

净资产                               -148.86                 -134.37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80.32                   659.92

净利润                               120.97                       14.48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博物业与广博股份同为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王利平先生控制的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10.1.3 之规定广博物业构成本公司之关联法人。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博物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广博物业签署《租赁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租赁协议主体:
    出租方: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宁波广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租赁物位置、面积、租金、使用用途:
    甲方将广博工业园中部分厂房及办公用房(具体详见附件《租赁
清单》,以下简称“租赁物”)按照约定的面积、单价出租给乙方。
    上述租赁物中除办公大楼租金单价包含水费、电费等费用外,其
他租赁物租金单价均不包括水费、电费等与承租方生产经营相关的一
切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需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租赁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
的规定。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以及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
之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租赁房屋的结构用途。
    乙方拟对外转租上述租赁房屋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3、租赁期限: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4、租赁保证金、租金支付及水电等费用承担:
    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项下租赁事项保证金20万元,乙方应于本
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待租期届满,甲方确
认乙方结清全部款项后无息退还。
    租金支付:首期租金(2021年11月、2021年12月),乙方应于2021
年11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后续租金乙方应按月支付,并于每月月底
前向甲方支付该月租金。
    水电等费用:以乙方每期预付,期满清算的方式结算。乙方于支
付每期租金同时或之前向甲方预付水电费等费用,具体根据每月租赁
房屋实际使用数量及费用结算。
    5、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
保证金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直至全额付清之日止。
    如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租的,则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交易的目的、定价依据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闲置资产的统一管理。交易价格是在参考房
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方式以市场公允价格为
基础,体现公平交易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
响,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租赁累计发生金额
   年初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发生的向关联方出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公告披
                        关联租赁内               关联交易 露日已发生
类别   关联人                      租赁期限
                        容                       定价原则 金 额 ( 不 含
                                                          税)
                                    2021 年 1 月
       宁波广博数码                 1 日至 2021
                    出租厂房                                        62.86
       科技有限公司                 年 10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宁波广博建设                 1 日至 2021
                    出租办公楼                                      47.62
       开发有限公司                 年 10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宁波春讯工艺               1 日至 2021 协 议 市 场
                      出租厂房                                      36.65
向 关 联 品有限公司                 年 10 月 31 价
人出租                              日
                                    2021 年 1 月
       宁波讯运智能                 1 日至 2021
                    出租厂房                                        11.05
       科技有限公司                 年 10 月 31
                                    日
                                    2021 年 10
       宁波广博物业
                                    月 1 日至
       管 理 服 务 有 限 出租厂房                                   11.43
                                    2021 年 10
       公司
                                    月 31 日
       小计             ——        ——         ——              169.61

    注:自2021年11月1日起,除宁波广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外,
公司不再与上表内其他关联承租人续签《租赁协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关联租赁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遵循了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租赁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
    2、我们认为本次关联租赁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闲置资产的统一管理。定价方式以
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周边租赁价格,
经双方协商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