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下午
13 时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别墅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
到监事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蒋小平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
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
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的变更。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拟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696,921,35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5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149,838,091.1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该预案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资产
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申请银行授信增加抵押担保,有助于银行授信
业务的顺利进行,从而落实 2021 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确保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为申请银行授信增加
抵押担保的事项。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