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03-27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4-009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 年 3 月 25 日,经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定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
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召开日期和时间: 2014年4月24日(星期四)上午9:30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4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山二路9号公司三楼第五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3月27日刊载
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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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3月27日刊载。
3、《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3月27日刊载。
4、《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4年3月27日刊载,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3月27日刊载。
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3月27日刊载
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6、《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3月27日刊载。
7、《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3月27日刊载
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 年 4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5: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他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
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时提交公司负
责会议登记事务的工作人员;
(4)异地股东可以按照上述要求和下列地点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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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山二路 9 号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057
传真:0755-26980212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杜小华、王行村
联系电话:0755-26983383
传真号码:0755-26980212
电子邮箱:lbgk@laibao.com.cn
3、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方式中所列明的文件。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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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
见如下(以在下表“表决意见”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
表示):
序号 议 案 名 称 表 决 意 见
1 《公司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2 《公司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3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4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反对□ 弃权□
5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6 《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议
7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 □ 不可以
□)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内打“√”表示)。
本次委托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 天有效。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签署日期:2014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经法定代表
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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