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4-06-11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4-015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3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05,816,16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
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非股
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95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
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 年 6 月
1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4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4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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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61 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
2 08*****967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山二路 9 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杜小华 王行村
咨询电话:0755-26983383
传真电话:0755-26980212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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