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0-29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4-026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14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14 年 10 月 23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董事 12 人,实际参会董事 12 人。会议召开、
表决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议,形成决
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报告正文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出租电容式触摸屏模组部分生产设备的议案》
为优化整合公司的电容式触摸屏产业布局,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
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光电”)向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徕镀
膜有限公司出租 G-G 结构电容式触摸屏模组部分生产设备。
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上述租用设备的固定资产净值为¥2,451,500.91 元。
租金按该批设备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固定资产净值、折旧年限 10 年(120 个
月)、残值率为 5%、直线折旧法计算得出的设备固定资产折旧计算,确定设备月
租金 22,103 元、租赁期限 2 年、租金按月向莱宝光电支付。
该事项已经浙江金徕镀膜有限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通过,经本次董事会
决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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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鉴于莱宝光电租用的厂房将于 2015 年 2 月 14 日
到期,同时考虑到有关触摸屏模组销售业务和在深圳的生产成本相对较高等因
素,莱宝光电将在厂房租约到期后不再续约。为此,经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
息披露,公司将对莱宝光电有计划、逐步实施搬迁处理并变更注册地,包括莱宝
光电的设备、人员、物料等将相应转移至公司光明工厂,莱宝光电的厂房装修、
存货等将产生一定的损失,从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具体影响
金额以后续财务核算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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