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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宝高科: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15-03-30  

						                       关于深圳莱宝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2015]48280004 号




目   录

1、 专项审核报                                 1

2、 附  3
    告

     表

     




                   0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3-9 层

                  Postal Address:3-9/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深圳莱宝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2015]48280004 号
深圳莱宝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
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
《上市公司 201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
“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
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
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
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
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1
  (此页无正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聂勇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丁伟萍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2
附表

                          上市公司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占用方与上市 上市公司核算 2014年期初占 2014年度占用累 2014年度偿还 2014年期末占 占用形成
资金占用方类别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性质
                                         公司的关联关 的会计科目    用资金余额    计发生金额    累计发生额   用资金余额    原因
                                               系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附属
      企业


    小    计              ——               ——          ——                 -           -             -              -    ——        ——

关联自然人及其
  控制的法人

    小    计              ——               ——          ——                 -           -             -              -    ——        ——

其他关联人及其
    附属企业

       小 计              ——               ——          ——                 -           -             -              -    ——        ——

                  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01.16     258.83         459.99             -   垫付款    非经营性占
上市公司的子公                                                                                                                             用
司及其附属企业

       小 计              ——               ——          ——             201.16     258.83         459.99             -    ——        ——

    总    计              ——               ——          ——             201.16     258.83         459.99             -    ——        ——

注: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2014年度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主要原因是:上市公司为支持重庆莱宝募投项目--一体化触摸屏项目顺利开展,外派了大
量技术骨干人员到重庆莱宝任职,其部分薪酬由上市公司代发,重庆莱宝已在2014年3月、6月全部偿还上述款项。

法定代表人:     臧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梁新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延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