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公告2015-03-30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5-004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3月26日,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收到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刘健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变动,刘健超先生提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刘健超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
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继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刘健超先生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仍将履行监事的职责。公司监事会对刘健超先
生任职期间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提名方式和程序,经审核,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同意提名张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补选监事候选人,任期
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候选人简历如下:
张炜,女,31岁,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7月至2012年1月,入职北京市金
杜律师事务所,曾任律师助理;2012年1月至今,入职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
公司(2013年12月更名为: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任职综合管理部法律事务
助理主管。2013年4月至今,任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除在第
一大股东任职工作外,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补选监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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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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