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15-04-03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5-008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1,589,614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量的 1.64%。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5 年 4 月 8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 14,640 万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4,880 万股,并于 2007
年 1 月 12 日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时股本总额为 19,520 万股。
本公司 2007 年 5 月 15 日实施了每 10 股转增 3 股派 6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
金转增方案,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5,376 万股。
本公司 2008 年 5 月 13 日实施了每 10 股转增 3 股派 5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
金转增方案,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2,988.8 万股。
本公司 2008 年 5 月 13 日实施了每 10 股转增 3 股派 5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
金转增方案,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2,988.8 万股。
本公司 2010 年 5 月 14 日实施了每 10 股转增 3 股派 2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
金转增方案,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2,885.44 万股。
本公司 2011 年 5 月 23 日实施了每 10 股转增 4 股派 2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
金转增方案,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60,039.616 万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2]1702 号《关于核准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 2013 年 3 月向包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机电出
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在内的共计 7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542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70,581.616 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解除限售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自然人股东梁正、李国祥各自在《公司上市公告书》中做出
如下股份锁定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所持该部分股份的50%;对于其各自在公司2006年6月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
股)方案过程中所获转增的股份,自持有该新增股份之日起(以2006年6月28日公司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为基准日)的36个月内,不转让该新增股份。
(2)梁正、李国祥作为原公司董事,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梁正、李国祥作为原公司董事,还做出特别承诺,对于其各自因受让金建中信托受
益权而取得的公司股份(包括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送红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
在金建中对其受让信托受益权事宜作出书面确认之前,不会转让该部分股份(截止公司招股
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二人所持该等股份分别为144万股和232.8万股)。
自然人股东梁正、李国祥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除上述承诺外,自然人股东梁正、李国祥不存在其他类型的承诺情形。
2、经核查,上述各项承诺均处于严格履约中。
3、关于对自然人股东梁正、李国祥所持本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说明:
根据《民事判决书》((2011)粤高法民二终字第52号、(2011)粤高法民二终字第53
号),判决梁正、李国祥分别与金建中就涉及信托受益权签订的《转让协议》为有效合同,
股权转让有效。此外,根据《民事判决书》((201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531号、(2014)深
南法民二初字第524号),判决公司应分别为自然人股东梁正、李国祥办理其各自所持公司限
售股票的解除锁定手续。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
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5 年 4 月 8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11,589,61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6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2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股) (股)
原公司董事,已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换
1 梁正 4,429,152 4,429,152
届离任;股份不存
在质押冻结
原公司董事,已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换
2 李国祥 7,160,462 7,160,462
届离任;股份不存
在质押冻结
合 计 11,589,614 11,589,614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