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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宝高科: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5-05-21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5-021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资产收购事项,由于该事项
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证券代码:002106)自 2015 年 4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 4 月 7 日披露了《深圳莱宝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009),4 月 14 日、4 月 21 日、4 月 28 日、5 月 6
日、5 月 13 日、5 月 20 日分别披露了《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010、2015-011、2015-016、2015-017、2015-018、2015-019)。
    现已确认该事项构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必须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执行;鉴于交易金额尚未最终确定,该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5 月 21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 2015 年 6 月 19 日前按照《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
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
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
    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
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本次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
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复牌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