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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宝高科: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延期复牌的公告2015-08-21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5-038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事项,为避免引起公
司股价异常波动,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莱宝高科,证券代码:
002106)自 2015 年 4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7 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
告》(公告编号:2015-009)。
    201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事项,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2015 年 5 月 21 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并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6 月 4 日、6 月 11 日、6 月 25 日、7 月 3 日、7 月 10 日、7 月 17 日、7 月 24 日、7 月
31 日、8 月 7 日、8 月 14 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
2015-022、2015-023、2015-025、2015-029、2015-030、2015-031、2015-033、2015-034、
2015-035、2015-036、2015-037)。
    2015 年 6 月 18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5-027),承诺争取在 2015 年 8 月 21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
告书)。
    上述相关公告已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交易对方及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积极、有序地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中介
机构已基本完成财务、法律相关的尽职调查以及审计、评估的主要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方就
交易方案进行磋商并已就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共识,但交易各方尚未正式签订重组交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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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法律文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正在编制过程中。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股票复牌,
但由于本次资产重组过程中标的资产所涉及的业务、法律、财务等各方面核查工作量较大,
虽然审计、评估、法律及独立财务顾问相关尽职调查的主要工作已基本完成,但公司及相关
各方仍需对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磋商。此外,鉴于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国有股东,依照国有资
产监管有关规定,公司需履行资产评估报告书国资备案、国有股东预沟通汇报等一系列手续。
当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
司已向深交所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日期,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预计不晚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前公告重组相关内容,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公司董事会对延
期复牌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三、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有关各方及聘请的各中介机构将继续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在 2015 年 11 月 20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
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
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
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
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
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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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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