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公告2016-01-30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6-005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收到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
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51100273),发证日期:
2015 年 11 月 10 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规定,重庆莱宝自 2015 年起连续三年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如《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披露所述,根据财税[2011]58 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
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重庆莱宝企业所得税
减按 15%的税率征收。因此,重庆莱宝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对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没
有实质影响;但是,有利于提升重庆莱宝的技术创新企业形象和有助于重庆莱宝争取更
多的政府资助资源支持,将有望给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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