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 关规定,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2】1702 号文核准,公司向符合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 7 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542 万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41,538,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699,702,212.00 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3 月 4 日全部到 账,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3】 第 0051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资金 1,425,145,619.57 元。 按此计算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应为 274,556,592.43 元;专户存款实际余额 为 357,429,738.60 元,较前述计算专户存款余额多出 82,873,146.17 元,产生此项 差异的原因是: (1)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累计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为 58,209,113.55 元,其中 2015 年 1-12 月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11,405,999.66 元。 (2)因支付资金安排需要,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代垫募集资金 专户支付《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支出 4,877,366.93 元、《一体化电容 式触摸屏项目》支出 19,786,665.69 元。2016 年 4 月 8 日,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归 还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自 有 资 金 代 垫 支 付 金 额 24,664,032.62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3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 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3-003), 201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公告编号:2013-008)。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3-019),2013 年 6 月, 公司、重庆莱宝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另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原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 技园支行开设的募资专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开设的募资专户存 储的资金,分别转至重庆莱宝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已完成注销;原《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各签署方的权利及义务即终止。截止目前,该《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 357,429,738.60 元。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余额 其中:存款利息 兴业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274,288,765.71 44,154,883.28 平安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72,993,560.64 13,223,653.20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两江分行 10,147,412.25 830,577.07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 357,429,738.60 58,209,113.55 4 三、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9,970.2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080.1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2,514.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投 本年度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是否达到预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资进度(%) 实现的 目(含部 投资总额 额(1) 额 入金额(2) 态日期 计效益 生重大变 (3)=(2)/(1) 效益 分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 小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 否 67,000.00 67,000.00 9,596.26 63,194.54 94.32 2014 年 09 月 05 日 否注 1 否 126,856.60 中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 否 78,000.00 78,000.00 881.10 77,549.81 99.42 2014 年 09 月 05 日 否注 2 否 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 否 24,970.22 24,970.22 602.74 1,770.21 7.09 2014 年 09 月 05 日 - 不适用 注3 否 126,856.6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69,970.22 169,970.22 11,080.10 142,514.56 83.85 -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注 1: 小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的投入金额主要为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包括中尺寸 OGS 项目和小尺寸 OGS 项目,以下简称“OGS 5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公用的厂房和 G5 CTP Sensor 等建设投入分摊金额。鉴于深圳莱宝以小尺寸 OGS 为主且已批量生产,受市场订单因素,重庆莱宝的小尺寸 OGS 后段工序专用生产设备尚未投入,因此报告期内尚未产生效益。 根据公司 2012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公告内容(公告编号:2012-020),为统 一披露口径,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系项目 2015 年度实现的销售收入。以下如无特别说明,“报告期实现的效益”均依此定义。 注 2:《中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自 2014 年 7 月起批量生产,但尚未达到设计产能。 注 3:《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为研发性质,不产生直接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无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不适用 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不适用 整情况 适用 为加快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用自筹资金 359,292,334.76 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厂房前期建设及一体化电容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触摸屏部分设备进行了先期投入。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2013 年 6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置换情况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实施的意见。(具体参见 2013 年 6 月 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巨潮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3-02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不适用 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不适用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将按照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逐步投入到募集资金项目中。 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无 问题或其他情况 6 2、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实施方式、地点变更 情况。 3、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置换募集资金情况 为加快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用自筹资金 359,292,334.76 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厂房前期建设及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部 分设备进行了先期投入。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 2013 年 6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实施的意见。(具体参见 2013 年 6 月 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3-023)。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 关的贷款或使用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报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