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7]48280015 号 目 录 1、 鉴证报 1 2、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3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 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0 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7]48280015 号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 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 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 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 必要的其他证据,是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 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 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 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1 本鉴证报告仅供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聂勇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丁伟萍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2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16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02 号文核准,公司向符合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 7 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542 万股,募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741,538,4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699,702,212.00 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3 月 4 日全部到账,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 0051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资金 1,458,628,873.16 元。 按此计算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应为 241,073,338.84 元;专户存款实际余额为 310,556,229.40 元,较前述计算专户存款余额多出 69,482,890.56 元,产生此项差异的 原因是: (1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实际累计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为 68,006,762.87 元,其中 2016 年 1-12 月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9,797,649.32 元。 (2)因支付资金安排需要,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代垫募集资金专户 支付《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支出 1,476,127.69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了专户存储。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3-003),201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科技园支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 告编号:2013-008)。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3-019),2013 年 6 月,公司、 重庆莱宝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 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另行签订《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原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开设的募资专 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开设的募资专户存储的资金,分别转至重庆莱 宝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已完成注销;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各签署方的 权利及义务即终止。截止目前,该《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 310,556,229.40 元。 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余额 其中:存款利息 兴业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241,266,942.50 51,512,334.42 平安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59,174,968.36 15,320,395.09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两江分行 10,114,318.54 1,174,033.36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 310,556,229.40 68,006,762.87 4 三、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9,970.2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48.3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5,862.8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投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资进度(%)(3) 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可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 =(2)/(1) 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小尺寸一体化电容式 67,000.00 67,000.00 2,898.14 66,092.68 98.65 2014 年 09 月 05 日 - 注1 否 否 否 触摸屏项目 中尺寸一体化电容式 否 78,000.00 78,000.00 450.19 78,000.00 100.00 2014 年 09 月 05 日 30,199.62 是 否 触摸屏项目 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 24,970.22 24,970.22 - 1,770.21 7.09 2014 年 09 月 05 日 - 注2 否 不适用 否 验中心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69,970.22 169,970.22 3,348.33 145,862.89 85.82 - 30,199.62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 - - - - - - - - - - 5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 - 3,348.33 145,862.89 85.82 - 30,199.62 - - 注 1:《小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的投入金额主要为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包括中尺寸 OGS 项目和小尺寸 OGS 项目,以下简称“OGS 项目”)公 用的厂房和 G5 CTP Sensor 等建设投入分摊金额。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公司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将重庆莱宝的 OGS 产能全部用于生产中大尺寸 OGS 产品 ,按 产品面积折算已超出设计产能,未生产小尺寸 OGS 产品,因此报告期内小尺寸 OGS 项目尚未产生效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根据公司 2012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公告内容(公告编号:2012-020),并根据《深圳证券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6 年 12 月修订)的规定,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统一披露口径系项目 2016 年 1-12 (分具体项目) 月实现的净利润。以下如无特别说明,“报告期实现的效益”均依此定义。 注 2:《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为研发性质,不产生直接效益。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实施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并积极跟踪了解 LTPS TFT-LCD 及 AMOLED 面板相关技术,暂未发生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的支出。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无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6 适用 为加快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用自筹资金 359,292,334.76 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厂房前期建设及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部分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备进行了先期投入。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2013 年 6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实施的意见。(具体参见 2013 年 6 月 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13-02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将按照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逐步投入到募集资金项目中。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2、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置换募集资金情况 为加快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用自筹资金 359,292,334.76 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厂房前期建设 及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部分设备进行了先期投入。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2013 年 6 月 7 日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实施的意见。(具体参见 2013 年 6 月 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3-023)。 7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 关的贷款或使用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报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