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处置方式的公告2018-03-22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8-008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处置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予以解散并
注销登记的议案》,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
宝光电”)已无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为降低运营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子公司机构设置,
董事会同意对莱宝光电予以解散并注销登记。具体内容参见公司 2017 年 10 月 27 日发
布的《关于解散并注销登记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
截至目前,莱宝光电的清产核资工作基本完成,尚未进入解散并注销登记的实际办
理流程。为满足增加配套产品供应、深化与笔记本电脑品牌客户长期合作关系的需要,
公司拟与拥有相关技术、市场资源的潜在合作伙伴合资快速开展笔记本电脑用触控板
(TouchPad)模组及其他配套部件等新业务;结合考虑到莱宝光电具有完备的工商登记、
税务、银行、海关等证照、资质、生产资源以及多年的生产经营履历,以其作为合资主
体可快速切入新业务,同时综合考虑合资各方的诉求,公司拟变更对莱宝光电的处置方
式,即由原定的解散并注销登记变更为先减资、再增资引入合作伙伴开展新业务。2018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深圳莱宝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处置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上述方案变更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的处置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全资子公司的处置方式事项的批准权限属
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全资子公司的处
置方式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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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1889998Q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五号路 9 号
5、法定代表人:李绍宗
6、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7、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13 日
8、营业期限:20 年,自 2012 年 3 月 13 日至 2032 年 3 月 13 日
9、经营范围:电容式触摸屏模组的生产与销售;触摸屏、平板显示器及相关电子
产品的技术研发与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
10、股东构成:
股东名称: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100%
11、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莱宝光电主要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数据
指标名称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51.17 1,010.63
总负债 47.6 601.90
净资产 403.57 408.73
财务数据
指标名称
2017 年 1-12 月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593.80
营业利润 -5.16 -464.01
净利润 -5.16 -433.24
备注:莱宝光电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1-12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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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变更莱宝光电处置方式的具体方案
公司本次变更对莱宝光电的处置方式,由原有的解散并注销工商登记方式变更为先
减资、再增资引入合作伙伴共同开展新业务的方式,具体方案说明如下:
1、莱宝光电减资
莱宝光电以注册资本的减少弥补累计其未分配利润亏损,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0
万元减少至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初步计划减资至人民币 450 万元左右,具体减资
金额以综合考虑 TouchPad 模组等新业务开展规模及兼顾合资各方增资诉求最终确认的
金额为准。
2、莱宝光电增资引入潜在合作伙伴开展新业务
莱宝光电减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后,莱宝光电制定和实施增资引入合作伙伴的
方案,公司不参与增资,增资后莱宝光电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初步计划
增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50 万元,具体增资金额以莱宝光电开展 TouchPad 模组
等新业务规模需求结合合资各方诉求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但需保证公司在莱宝光电的
第一大股东地位。
以莱宝光电作为经营主体开展笔记本电脑用触控板(TouchPad)模组及其他配套部
件等新业务,预计新业务涉及项目总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其中公司不对
莱宝光电新增投资,该项目最终投资金额以莱宝光电与合资各方协商确认 TouchPad 模
组及其他配套部件等新业务发展规模需求测算资金为准。
四、本次变更莱宝光电处置方式对公司的影响
莱宝光电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将莱宝光电由解散并注销工商登记变更为减资,公
司在莱宝光电的净资产权益不会受到影响。
莱宝光电减资后增资引入潜在合作伙伴开展笔记本电脑用触控板(TouchPad)模组
及其他配套部件等新业务,公司在莱宝光电不新增投资,且增资后公司在莱宝光电保持
第一大股东地位,将会给公司带来以下积极变化:
1、有利于深化公司与笔记本电脑知名品牌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增加新的业务和
利润增长点,有望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
2、将为公司积累原有空白的印刷线路板(PCB)和芯片(IC)的专业设计、调校、
测试技术及经验并培养出专业人才团队,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更好的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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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望带动公司 TouchPad 模组用盖板玻璃(CG)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将有利于优
化公司已有的盖板玻璃产品结构。
按上述变更的处置方式完成莱宝光电处置后,公司保持在莱宝光电的第一大股东地
位,莱宝光电仍将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
五、其他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莱宝光电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公司在莱宝
光电不新增投资且原则上需保持公司在莱宝光电的第一大股东地位的前提下,依据开展
新业务的实际需要制定和实施莱宝光电的具体减资方案以及在此基础上增资引入潜在
合作伙伴方案并开展相关新业务,其中涉及增资引入潜在合作伙伴方案需向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报备。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并遵照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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