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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宝高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03-2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的议案》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
以下独立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
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
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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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开展外
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百哲



                                                  熊楚熊




                                                  蒋大兴




                                                  杜文君


                                              签署日期: 2018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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