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0-033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8 月 26 日,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核销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且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 他应收款及参股股权投资等共计 542.98 万元资产予以核销。本次资产核销属于公司董事 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资产核销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核销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 质量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4】1 号)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且经公 司审慎判断,公司对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且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及参股股权投资等共计 542.98 万元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核销情况说明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长期挂账、催收无结果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491.99 万元,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1)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坏账准备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元) 账龄 形成坏账及核销原因 (元) 对方公司财务状况恶化、停止 长春联信技术有限公司公 1,053,018.00 9年 1,053,018.00 生产经营,长期挂账、催收无 司 结果 Genda Microelectronics 对方公司财务状况恶化、停止 1,885,082.20 8年 1,885,082.20 Limited 生产经营,长期挂账、催收无 晶英达光电科技(深圳) 338,650.05 8年 338,650.05 结果,公司已解散注销 1 坏账准备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元) 账龄 形成坏账及核销原因 (元) 有限公司 货款存在争议,长期挂账、催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76,500.00 6年 76,500.00 收无果 深圳市长江力伟股份有限 1,965.00 7年 1,965.00 公司 长期挂账、催收无结果 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 2,319.98 6年 2,319.98 公司 深圳市力伟翔科技有限公 1,740.00 5年 1,740.00 对方公司已注销 司 合 计 3,359,275.23 3,359,275.23 2)浙江莱宝科技有限公司 账面余额 客户名称 账龄 坏账准备(元)形成坏账及核销原因 (元) 东莞宇龙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542,182.96 6年 542,182.96 龙旗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148,390.00 6年 148,390.00 货款存在产品质量争 议,长期挂账、催收无 东莞市金铭电子有限公司 80,445.08 7年 80,445.08 结果 TCL 显示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6,611.44 5年 6,611.44 合 计 777,629.48 777,629.48 3)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客户名称 账龄 形成坏账及核销原因 (元) (元) 夏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50,168.43 6年 550,168.43 长期挂账、催收无结果 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1 6年 100,000.01 货款存在产品质量争议, 东莞市金铭电子有限公司 6,603.04 6年 6,603.04 长期挂账、催收无结果 合 计 656,771.48 656,771.48 4)莱宝科技(香港)实业有限公司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客户名称 账龄 形成坏账及核销原因 (美元) (美元) 和硕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353.20 4年 16,353.20 长期挂账、催收无结果 深圳市国显科技有限公司 1,340.00 3年 1,340.00 2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客户名称 账龄 形成坏账及核销原因 (美元) (美元) HEALTHE LLC 402.60 3年 402.60 合 计 18,095.80 18,095.80 折合人民币 126,239.92 元 2、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说明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浙江莱宝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客户名称 账龄 形成坏账及核销原因 (元) (元) 萧山万兴气体有限公司 4,500.00 9年 4,500.00 灌装气体瓶押金,由于瓶体损坏 上海比西欧气体有限公司 3,000.00 9年 3,000.00 无法归还,无法收回该等押金 其他 2,354.78 4-9 年 2,354.78 长期挂账、催收无结果 合计 9,854.78 9,854.78 3、参股股权投资核销情况说明 深圳市先科电子有限公司(2000 年改制变更为:深圳市先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先科电子”)成立于 2000 年,注册资本为 8,600 万元,公司出资 50 万元并持有 先科电子 0.59%股份。根据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深圳市先科集团改制立项的批复》(深 国资委[2004]72 号)的要求,先科集团于 2004 年进行改制,其所有下属公司(包括先 科电子)进行全面清理。2005 年,深圳市先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停止生产经营,公司预 计无法收回投资,将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公允地反映公司资 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公司对参股深圳市先科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人民币 50 万元予以核销处理。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 4,919,916.11 元、其他应收款合计人民币 9,854.78 元及参股股权投资人民币 500,000.00 元等各项资产均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 失,因此,本次资产核销事项对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及其他财务指标均无影响。本次资产 核销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3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对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且确认无法收回 的应收账款合计 4,919,916.11 元、其他应收款合计人民币 9,854.78 元和参股深圳市先科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人民币 500,000.00 元予以核销。本次核销的资产已于以前 年度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及其他财务指标均无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 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认为本次资产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资产核销事 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资产核销 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资产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涉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