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1-005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下午 2:00 在位于深圳市光明区五号路 9 号的公司光明工厂二期办公楼
三楼 308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参会董事 12 人。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会议由董事长臧卫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详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
司独立董事熊楚熊、邹雪城、蒋大兴、杜文君分别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登载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详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二节。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登载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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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 母 公 司 2020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243,591,727.69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计提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24,359,172.7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06,444,199.62 元,减去 2020 年支付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
现金红利 70,581,616.00 元,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355,095,138.54 元;公司合并报
表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1,348,302,421.96 元,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执
行合并会计报表、母公司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的规定,因此,公司可供股东
分配的未分配利润应为 355,095,138.54 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为 2,037,997,973.73 元,其中可用于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为 2,037,995,333.73 元(均为资本溢价)。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
并综合考虑公司 2021 年资金需求状况等因素,提出以下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05,816,16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 105,872,424.00 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
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股本发生变动的,若未约定,将按照分配
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决议与本预案有不一致的,
按股东大会决议的分配方案作相应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 年 3 月 31 日登载的《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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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2020 年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登 载 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7)刊
登 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 的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登载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
查表(2020 年度)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2020 年度)》
及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登 载 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登载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就此报告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登
载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专项报告》全文登载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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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支付其
2021 年度审计报酬为 95 万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刊登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登载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2022 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自 2021 年 4 月 28 日起一年内、任意时点合计余额不超过 2 亿美
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
实施。在董事会批准的上述审批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董事会同意公司管理
层编制的《关于 2021-2022 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于 2021-2022 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刊载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 2021-2022 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登载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
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及相关可行性分析报告发表的
独立意见登载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部分建
设内容及投资进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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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整合公司新产品研发资源,进一步强化公司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竞争力,同
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终止原
《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的一条 AMOLED 显示面板试验线等部分建设内容
的建设,将其建设资金调整用于研发金属网格不可见触摸屏技术、柔性触摸屏技术等建
设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 34,691 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4,970.22 万元)均保持
不变,除本次调整建设内容外,项目其他建设内容保持不变;同意相应将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
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刊登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006);独立董事
就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以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莱宝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
核查意见》登载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
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圳局公司字【2020】128 号)文件要求,结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就公司治理、财务信息质量、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内幕信息管理、
大股东股票质押、并购重组、股份权益变动、承诺事项、审计机构选聘、投资者关系管
理等多个方面进行了逐项自查,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
划》。经内部自查,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要求,
建立了公司治理的各项基础制度框架并能够有效执行,公司治理较为规范,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规范有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按照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权。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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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下午 2:00 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1)刊登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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