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莱宝高科: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10-29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2-034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0 月 27 日,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同时聘请其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建议支付其 2022 年度审计报酬合计
110 万元(不含税金额,其中:财务审计报酬 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 20 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10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900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9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5.01 亿元
  2021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1.78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9.01 亿元
  2021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601
  (含 A、B 股)审计    审计收费总额                              6.21 亿元




                                               1
   情况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涉及主要行业         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
                                            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47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
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
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和纪律处分。3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未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近三年签
                                                                    何时开始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署或复核
                                                                    为本公司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
                                  师      公司审计        业                    审计报告
                                                                      服务
                                                                                  情况
项目合伙人          燕玉嵩    2014 年      2011 年        2019 年   2022 年          注1
                    燕玉嵩    2014 年      2011 年        2019 年   2022 年          注1
签字注册会计师
                    翟文杰    2018 年      2015 年        2019 年   2022 年          注2
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伟海     2007 年     2005 年        2005 年    2019 年         注3
 注 1:2021 年,复核天地数码、正元智慧、威星智能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签署恒丰纸业、宏润建设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019 年,签署深南电路、国信证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2
注 2:2021 年,签署宏润建设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注 3:2021 年,签署亚太股份、申科股份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复核特力 A、莱宝高科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019 年,签署亚太股份、申科股份、新宏泽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参考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酬水平及市场行情,公司经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
建议支付其 2022 年度审计报酬合计 110 万元(不含税金额,其中:财务审计报酬 90 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 20 万元),按增值税税率 6%计,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酬 95.4 万
元(含税),与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酬 95 万元(含税)基本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及相关背
景资料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情况良好,具备较为丰富的证券业务审计执业经
验;在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的业务能力,认为天健会
计所具备继续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开展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
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公司续聘天健会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同时结合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合并后原中小板上市公


                                        3
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财会〔2021〕3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2.3.4 条款等证券监管有关要求,建议同时聘请天健会计所
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参考公司以往年度支付该所的报酬及市场行情,经与天健会计所初步协商,建议支
付其 2022 年度审计报酬合计为 110 万元(不含税金额,其中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酬 90
万元、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 20 万元)。同意将此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所”)具备相应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情况良好,具备较为丰富的证券业务审计执
业经验;在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天健会计所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的业
务能力,我们认为天健会计所具备继续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开展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
    综上所述,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我们建议公司续聘天健会计所为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结合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深交所主板与中小
板合并后原中小板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财会〔2021〕3 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2.3.4 条款等证券监管有关要求,
我们建议公司同时聘请天健会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参考公司以往
年度支付天健会计所的报酬及市场行情,建议支付其 2022 年度审计报酬合计 110 万元
(不含税金额,其中:财务审计报酬 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 20 万元),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所”)具备相应的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情况良好,具备较为丰富的证券业务
审计执业经验;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天健会计所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专业的业务能力,我们认为天健会计所具备继续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开

                                        4
展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
接的连续性,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此次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
    综上所述,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我们建议公司续聘天健会计所为
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结合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深交所主板与中
小板合并后原中小板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财会〔2021〕3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2.3.4条款等证券监管有
关要求,我们建议公司同时聘请天健会计所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参考
公司以往年度支付天健会计所的报酬及市场行情,建议支付其2022年度审计报酬合计
110万元(不含税金额,其中:财务审计报酬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20万元)。该
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意见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
时聘请其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建议支付其 2022 年度审计报酬合计 110
万元(不含税金额,其中财务审计报酬 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 20 万元)。该议案
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