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高科”或“公司”)2013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莱宝高科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0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54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52 元,共 计募集资金 174,153.84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3,788.0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70,365.76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于 2013 年 3 月 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 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95.5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为 169,970.2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13〕005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50,226.22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005.53万元(系公司2018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 31日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018年6月13日,公司将部 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419,889.18元及截至2018年5月31日前的累计利息 74,606,961.5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744.00万 元,202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59.56万元;累计 已使用募集资金169,970.2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为3,365.09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365.0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制定了《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于2013年3月20日分别与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13年6月,公司 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分别与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海通证券另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原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 园支行开设的募资专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开设的募资专户存 储的资金,分别转至重庆莱宝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已完成注销;原《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各签署方的权利及义务即终止。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2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 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重庆莱宝共有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各个专户的募 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兴业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338040100100184787 24,331,765.48 - 平安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11014501549003 5,551,232.93 -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两江分行 3100020229200007422 3,767,941.88 - 合 计 - 33,650,940.29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加快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用自筹资金 359,292,334.76 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厂房前期建设及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部 分设备进行了先期投入。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3]第 2493 号),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且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分别发表了同意实施的意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鉴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已完工、 3 小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已基本完工,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并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对上述 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 目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为 0 元、小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募集资金项目结余 募集资金金额为 419,889.18 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74,606,961.50 元,二者 合计金额为 75,026,850.68 元。2018 年 6 月 13 日,公司将该等结余募集资金(含 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75,026,850.68 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2、部分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及延期情况 考虑到新型显示面板技术变化的行业背景,为稳妥推进新型显示面板的研发 进程和达到项目预期的实施效果,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投资进度延期调整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小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的投入金额主要为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 项目(包括中尺寸 OGS 项目和小尺寸 OGS 项目,以下简称 OGS 项目)公用的 厂房和 G5 CTP Sensor 等建设投入分摊金额。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公司积极调整 产品结构,报告期内将中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和小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 摸屏项目的产能全部用于生产中大尺寸 OGS 产品,暂未生产小尺寸 OGS 产品, 按产品面积折算已超出包括小尺寸 OGS 和中尺寸 OGS 在内的产品设计产能。 2、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为研发性质,不产生直接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莱宝高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4 2022 年度,莱宝高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莱宝高科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莱宝高科编制 的《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 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同时,经核查,莱宝高科本年度 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件 1:莱宝高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以下无正文) 5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9,970.2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744.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9,970.2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1) (2) (3)=(2)/(1) 重大变化 更) 承诺投资项目 小尺寸一体化 否 电容式触摸屏 否 67,000.00 67,000.00 67,000.00 100.00 2014 年 09 月 05 日 否 [注 1] 项目 中尺寸一体化 电容式触摸屏 否 78,000.00 78,000.00 78,000.00 100.00 2014 年 09 月 05 日 37,489.32 是 否 项目 新型显示面板 不适用 研发试验中心 否 24,970.22 24,970.22 19,744.00 24,970.22 100.00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否 [注 2] 项目 合 计 - 169,970.22 169,970.22 19,744.00 169,970.22 - - 37,489.32 - - [注 1]:小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情况详见专项报告正文三(三) 1 之说明。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注 2]: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情况详见专项报告正文三(三) 2 之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6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专项报告正文三(一) 2 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为 0 元、小尺寸一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体化电容式触摸屏项目募集资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为 419,889.18 元。2018 年 6 月 13 日,公司将该等结余募集资 金(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专项报告正文三(二) 1 之说明。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7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 军 沈亮亮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