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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宝高科: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光电”)为主动把握笔记本电脑触控
板(TouchPad)的市场机遇、满足增加配套产品供应、深化与笔记本电脑品牌客户长
期合作关系的需要,根据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相关要求和授权,莱宝光电
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完成引入投资者增资及工商注册变更手续,莱宝光电由公司之
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关联参股公司。为满足莱宝光电的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4,500
万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不存在关联董事,全体董事无需
回避表决,具体内容参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31 日发布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
并 发 表 相 应 的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登 载 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公
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
的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莱宝光电增资后,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23 年预计将租用位于光
明区光源四路 9 号的公司光明工厂生产车间及办公场地并使用配套的信息化等服务,

                                             1
并将委托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莱宝科技(香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莱宝”)代理销售(非买断式)部分客户的触控板(TouchPad)等产品,公司全资子
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向莱宝光电购买生产用印
刷线路板(PCBA)加工物料等商品。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为人民币 4,500 万元或等值
外币。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报告日已
 序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关联人                                                           发生金额
 号      类别                       容         价原则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未经审计)
                                             参照市场价
                             收取租赁费
 1    提供劳务    莱宝光电                   格,双方协         395          0              61
                             用等
                                             商
                                             参照市场价
      接受关联
 2                莱宝光电   佣金等          格,双方协          23          0              10
      人委托
                                             商
                                             参照市场价
 3    采购商品    莱宝光电   采购商品等      格,双方协       3,814          0            1,051
                                             商
                                             参照市场价
 4    销售商品    莱宝光电   销售商品等      格,双方协         268          0               0
                                             商
                         合计                                 4,500          0            1,122

      备注:莱宝光电在 2022 年 12 月 28 日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前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不属

于公司之关联法人,2022 年 12 月 28 日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成为公司之关联法人(参股

公司),上表中的金额均为涉及关联交易的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公司名称: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1889998Q
      3、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四路 9 号第四栋 501
      4、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容式触摸屏模组的生产与销售;触摸屏、平
板显示器及相关电子产品的技术研发与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


                                                 2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
  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7、主要股东情况: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莱宝光电的出资比例为 30%、
  汇创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对莱宝光电的出资比例为 29%、蚌埠市星硕电子科技有
  限责任公司对莱宝光电的出资比例为 29%、东莞鼎桥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对莱宝光电的
  出资比例为 12%。

         8、主要财务状况:
         莱宝光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数据
                        指标名称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300.00                  2,458.86
总负债                                                                  0.00                2,431.6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0.00                2,368.1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0.00                    0.00
净资产                                                              300.00                     27.24
                                                                        财务数据
                        指标名称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60.00                2,665.85
利润总额                                                               37.35                 -272.76
净利润                                                                 37.35                 -272.76

         备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对莱宝光电的出资比例为 30%,系莱宝光电第一大股东,公司副总经理刘建
  军先生担任莱宝光电董事长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第 6.3.3 条之规定,莱宝光电系公司、香港莱宝、重庆莱宝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莱宝光电具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实力,产品品质优良、客户资源丰富,具有经


                                               3
验丰富的生产经营团队。莱宝光电经营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严格遵守
合同约定,具备较为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之间采购产品、委托销售产品及提供综合服务等交
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的交易均以代理协议及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
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
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降低公司经
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还将持续发生,并得到进一步
保障。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
有偿的原则,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光电”)2023 年


                                         4
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莱宝光电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公司及
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及资源优势,有利于资源优
化整合,促进专业化管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效率最大化。关联交易参考同类市场
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
电之间预计发生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
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光电”)2023 年
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莱宝光电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公司及
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及资源优势,有利于资源优
化整合,促进专业化管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效率最大化。关联交易参考同类市场
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
电之间预计发生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
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
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的情况,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 2023 年度预计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 4,5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
日常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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