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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华医药: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26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本次聘任高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相关人员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相关人

员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李盛廷先生任公司总裁,聘任王炯先生、曾

英姿女士、张振伟先生任公司副总裁,聘任王炯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人员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吕   巍          彭   娟          李俊德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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