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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华医药: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2-11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简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22-019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2 年 2 月 10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1
2022 年 2 月 10 日 9:15 至 2022 年 2 月 10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梨园街

3517 号公司会议室;

    5. 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赵彩霞女士;

    6.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5 名,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合计为 311,059,1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890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名,

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合计 为 310,283,066 股 ,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53.755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共 18 名,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合计为 776,0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344%。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

他股东)共 20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 4,241,815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0.734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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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决议内容:同意《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10,592,90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501%;466,200 股反对,占出

席 本 次 股 东大 会 的 股东 和 股 东代 理 人 所持 有 表 决权 股 份 数的

0.1499%;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决议内容:同意《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10,588,00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486%;471,100 股反对,占出

席 本 次 股 东大 会 的 股东 和 股 东代 理 人 所持 有 表 决权 股 份 数的

0.1515%;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决议内容:同意《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10,592,90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501%;466,200 股反对,占出

席 本 次 股 东大 会 的 股东 和 股 东代 理 人 所持 有 表 决权 股 份 数的
                                   3
0.1499%;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决议内容: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10,458,90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070%;482,200 股反对,占出

席 本 次 股 东大 会 的 股东 和 股 东代 理 人 所持 有 表 决权 股 份 数的

0.1550%;118,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7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641,61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5.8504%;482,200 股

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3678%;118,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7818%。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决议内容:同意《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10,592,90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501%;466,200 股反对,占出

席 本 次 股 东大 会 的 股东 和 股 东代 理 人 所持 有 表 决权 股 份 数的

0.1499%;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
    决议内容:同意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10,592,90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501%;466,200 股反对,占出

席 本 次 股 东大 会 的 股东 和 股 东代 理 人 所持 有 表 决权 股 份 数的

0.1499%;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775,61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9.0094%;466,200 股

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9906%;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延期的议案》

    决议内容:同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沃华康辰医药有限公司提

供人民币 1.5 亿元的借款延期。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出借资金

主要用于辽宁沃华康辰医药有限公司智能化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的需

求,缓解其资金压力,借款利息按年利率 7.3%收取,到期还本,按

季付息。

    关联股东北京中证万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290,146,363 股)、

赵彩霞女士(持有 55,680 股)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20,380,863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7168%;476,200 股反对,占出席
                                   5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2832%;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765,61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8.7737%;476,200 股

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2263%;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0%。

    (八)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决议内容:同意选举赵丙贤先生、赵彩霞女士、张戈先生、李盛

廷先生、陈勇先生、崔咏梅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丙贤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10,298,28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5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480,989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2.0637%。

    2、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彩霞女士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10,415,977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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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9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598,68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4.8384%。

    3、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戈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10,416,033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93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598,74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4.8397%。

    4、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盛廷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10,415,97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9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598,683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4.8383%。

    5、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10,415,97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9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598,683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4.8383%。

    6、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崔咏梅女士为公司第七
                             7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10,415,977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9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598,68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4.8384%。

    (九)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决议内容:同意选举李俊德先生、高明芹女士、俞俊利先生担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俊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10,313,97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60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496,683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2.4337%。

    2、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高明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10,431,97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98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614,683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5.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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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俞俊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10,431,971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98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614,68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5.2154%。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十)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决议内容:同意选举印文军先生、刘伯芳先生、王立先生担任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

日起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印文军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10,313,97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60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496,683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2.4337%。

    2、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刘伯芳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10,431,971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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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98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614,68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5.2154%。

    3、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王立先生为公司第

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10,431,97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98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614,683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5.2155%。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提交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对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出席董事会次数、发

表独立意见情况、对公司调研情况、日常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报告,并对公司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的刘磊律师、柳伟伟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开,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本

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10
    (二)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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