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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沧州明珠: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3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9-014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会计政策做出相应的变更,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公司根据要求对报告期内的报表格式进行
了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编制财
务报表。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
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 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原列示于“营业外收入”下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调整列示 于“其
他收益”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
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均不产生影
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
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
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均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有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
计变更的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规范了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有助于提高
会计信息质量,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沧州明珠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