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9-019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4 月 11 日—2018 年 4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9 年 4 月 12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2019 年 4 月 11 日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1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宏伟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 518,332,6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555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16,985,62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460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47,065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0950%。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7 名(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 1 名,参加网络投票的 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182,86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539%。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 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17,460,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316%;反对 872,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3%;弃权 33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17,460,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316%;反对 872,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3%;弃权 33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提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18,323,2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82%;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3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18,323,5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 的 99.9982%;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173,7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31%;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69%;弃权 0 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提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18,323,2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82%;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3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提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17,460,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316%;反对 872,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3%;弃权 3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银行授信业务的提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17,459,7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316%;反对 872,59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3%;弃权 3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提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17,329,7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65%;反对 1,002,59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4%;弃 权 3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79,9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544%;反对 1,002,599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9305%;弃权 330 股, 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17,460,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316%;反对 872,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3%;弃权 3 3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10,2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236%;反对 87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613%;弃权 33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于重要岗位薪酬激励办法>的提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17,460,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316%;反对 872,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4%;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10,2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236%;反对 872,6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764%;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刘斯亮、李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结论意见为:沧州明珠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3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