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沧州明珠 股票代码:002108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钜鸿(香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UNIT B 10/F CHEUNG WAH INDUSTRIAL BUILDING 10-12 SHIOYARD LANE QUARRY BAY HK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降低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二二年八月十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 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编写本报 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沧州明珠”)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沧州明珠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 者注意。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4 -3- 第一节 释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沧州明珠、公司、本公司 指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钜鸿公司 指 钜鸿(香港)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钜鸿(香港)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发生变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钜鸿(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UNIT B 10/F CHEUNG WAH INDUSTRIAL BUILDING 10-12 SHIOYARD LANE QUARRY BAY HK 3、法定代表人:THAM TUCK KEEN 4、注册资本:50万港元 5、营业执照注册号:11867071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成立日期:1988年6月24日 8、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主要生产经营地为香港。 9、股东名称:THAM TUCK KEEN和TAN KIANG KWANG两名自然人,其中THAM TUCK KEEN持股比例为53.09%,TAN KIANG KWANG持股比例为46.91%。 二、钜鸿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 在钜鸿公司 长期居 在沧州明珠 序号 姓名 性别 护照号 国籍 他国家或地 任职情况 住地 任职情况 区居留权 THAM 1 TUCK 男 K0334**** 董事长 新加坡 新加坡 是 无 KEEN CHOONG 2 男 K1110**** 董事 新加坡 新加坡 是 无 Yin Lee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其他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市公司完成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达到 5%。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在未来 12 个 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但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 内减持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截止 2012 年 5 月 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33,350,416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340,154,800 股)的 9.80%。 本 次 权益 变动 后 暨本 报告 书签 署 日, 信息 披露 义 务人 持有 公司 股 票 76,611,779 股,占公司总股本(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1,672,697,766 股) 的 4.58%。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达到 5.22%。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2012 年 5 月 9 日) (2022 年 8 月 10 日)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本次发 占当时总 股数(股) 股数(股) 行后总股 股本比例 本比例(%) 持有股份 33,350,416 9.80% 76,611,779 4.58% 钜鸿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3,350,416 9.80% 76,611,779 4.5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2012 年 5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钜鸿公司的《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因 2012 年 4 月公司非公开发 行 38,500,000 股 新股,总 股本由 301,654,800 股增加至 340,154,800 股,稀释了钜鸿公司持股比例,钜鸿公司持 有公司股份 33,350,416 股,其持股比例被稀释至 9.80%; 2、钜鸿公司于 2013 年 5 月至 2014 年 7 月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合 计减持 6,611,337 股公司股份,减持后钜鸿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6,739,079 股, 持股比例为 7.86%; 3、2014 年 11 月 公司非 公开 发行 23,644,064 股新 股,公 司总 股本由 340,154,800 股,增加到 363,798,864 股。钜鸿公司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 被稀释为 7.35%; 4、钜鸿公司于 2015 年 2 月至 2015 年 3 月合计减持 1,420,000 股公司股份, 减持后钜鸿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5,319,079 股,持股比例为 6.96%;公司于 2015 年 6 月实施了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数 363,798,8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 -7-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送、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 加至 618,458,068 股,权益分派后钜鸿公司持股数量变更为 43,042,434 股,持 股比例不变; 5、2016 年 10 月因公司非公开发行 23,136,593 股新股,公司总股本由 618,458,068 股增加到 641,594,661 股,钜鸿公司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稀 释为 6.71%; 6、公司于 2017 年 6 月实施了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41,594,6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 元 (含税),不送红股;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090,710,923 股。权益分派后 钜鸿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更为 73,172,138 股,持股比例不变; 7、钜鸿公司于 2017 年 9 月合计减持 1,200,000 股公司股份,减持后钜鸿公 司持有公司股份 71,972,138 股,持股比例为 6.60%; 8、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90,710,92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417,924,199 股。权益分派 后钜鸿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更为 93,563,779 股,持股比例不变; 9、钜鸿公司于 2019 年 6 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 14,179,000 股公司 股份,减持后钜鸿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79,384,779 股,持股比例为 5.60%; 10、钜鸿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 2,773,000 股公司 股份,减持后钜鸿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76,611,779 股,持股比例为 5.40%; 11、因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上市的影响,公司新增股份 254,773,567 股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上市,公司的总股本由 1,417,924,199 股 增加至 1,672,697,766 股。钜鸿公司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由 5.40% 下降至 4.58%。 三、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沧州明珠股份 76,611,779 股,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查 封等权利受限情况。 -8-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 形。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 证券交易买卖沧州明珠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 前六个月内有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沧州明珠股票。 - 10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 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 11 -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及其附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钜鸿(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THAM TUCK KEEN 签署日期: 2022 年 8 月 10 日 - 12 -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钜鸿(香港)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证; 2、钜鸿(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钜鸿(香港)有限公司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投资 者也可以在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 13 - 附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河北省沧州市 股票简称 沧州明珠 股票代码 002108 UNIT B 10/F CHEUNG WAH INDUSTRIAL BUILDING 钜鸿(公司)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10-12 SHIOYARD LANE QUARRY BAY HK 增加√ (因公司权益分派送转股份导 拥有权 益的股 份数 量变 致持股数量增加)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减少□ 化 不 变 ,但 持 股 人 发 生 变 化 □ 信息披 露义务 人是 否为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人 是否 为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可 多 选 ) 继承□ 赠与□ 其 他 √( 因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导 致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股 份 被 动 稀 释 ) 信息披露义务人钜鸿(香港)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义务 人披 露前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拥有权 益的股 份数 量及 持 股 数 量 : 33,350,416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 股 比 例 : 9.80% 【注 : 上述持股比例以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 340,154,800 股为基础计算】 - 14 - 本次权 益变动 后, 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钜鸿(香港)有限公司; 披露义 务人拥 有权 益的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持 股 数 量 : 76,611,779; 变 动 比 例 : -5 .22%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 公司中 拥有 权益 时间:权益变动期间:2012 年 5 月 9 日至 2022 年 8 月 10 日 的股份 变动的 时间 及方 方式:送转股、集中竞价减持、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的被动稀释 式 是否已 充分披 露资 金来 是□ 否□ 其他√ 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事项不涉及资金来源) 信息披 露义务 人是 否拟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确定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沧州明珠拥 于 未 来 1 2个 月 内 继 续 增 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持 信息披 露义务 人在 此前 6个月是否 在二级 市场 是□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 东或实 际控 制人 减持时 是否存 在侵 害上 不适用 市公司 和股东 权益 的问 题 控股股 东或实 际控 制人 减持时 是否存 在未 清偿 其对公 司的负 债, 未解 不适用 除公司 为其负 债提 供的 担保, 或者损 害公 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 益变动 是否 需取 是□ 否√ - 15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 16 - 【本页无正文,为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钜鸿(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THAM TUCK KEEN 签署日期: 2022 年 8 月 10 日 -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