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28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8-068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会议由董事长李光太先生主持,公司 3 名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营口新山鹰报警设备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全资子公司营口新山鹰报警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鹰报警”)的
日常运行、节约财务费用以提高资金利用率,同意公司为山鹰报警向广发银行营
口分行申请的敞口为 2,65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担保范围为授信合同项下的流动
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国内非融资性保函等,授信额度
可循环使用,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9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
2、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
购买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威海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购买所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
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有助于加快所开发项目的产品销售和资金回收速度,降低
后期政策或市场等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风险,符合本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对
本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性质是为配合全资子公司销售商品房
的过渡性担保措施,风险可控,且有助于加快商品房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符合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
法规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9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
3、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9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71)。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