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买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2018-09-28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8-070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买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申请银行按揭贷
款的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威海广泰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房地产”)开发的“广泰善水园”商品住宅和
商铺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现部分商品住宅和商铺将要对外销售,广泰房地产拟
为购买该项目商品房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二)审批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威海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 年 6 月 8 日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3,0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赵明
6、注册地址:威海市古寨南路 160-9 号
7、经营范围:凭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自有房屋的租赁管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购买“广泰善水园”商品房并符合贷款银行按揭贷款条件的按揭
贷款客户。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在符合贷款银行贷款条件的情况下,该贷款银行将向购买“广泰善水园”商
品房的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广泰房地产相应为该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
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自贷款银行与购房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购房人所
购房屋办妥正式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权证和/或房地产他项权证交由贷款银行执
管之日止。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购买所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有助于
加快所开发项目的产品销售和资金回收速度,降低后期政策或市场等不确定性因
素带来的风险,符合本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对本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
响,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性质是为配合全资子公司销售商品房
的过渡性担保措施,风险可控,且有助于加快商品房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符合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
法规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 5,300 万元,为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3%;实际担保额度
为 0 元;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 0 元。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