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威海广泰 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广泰”或“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对威海广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 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52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8 月非公开发行 20,737,327 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26.0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539,999,995.0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0,279,257.75 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对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6)第 SD04-0004 号《验资 报告》。 根据《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关于募集资金投向的安排,本 次募集资金由公司使用其中 15,000 万元对天津全华时代航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全华时代”)进行增资,将用于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项目,公司对该 部分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截至 2019 年 10 月 18 日,上述 15,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余 额为 8,743,650.58 元,使用 2,5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合计剩余 33,743,650.58 元。 专户余额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明细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 开 户 银 行 存储余额 备注 号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 817810401421001293 0.00 全华时代无人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 817982501421001049 874.37 机新建项目 行 合 计 - 874.37 - 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及归还情况 1、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暂无利用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2、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6 年 10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天津 全华时代航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人机新建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时 机、阶段性的投资于保本型投资产品,该投资金额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所 购买的产品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在决议有效期 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但在有效期终止前全部收回,并且随募投项目进度逐 渐降低现金管理额度。 2016 年 10 月 24 日,全华时代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以 下简称“威海商行鲸园支行”)签订《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 7,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机构特约(2016)42 期理财产品,理财期限 64 天。2016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 7,0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380,493.15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 年 1 月 4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决定增加使用全华时代无人机 新建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2,000 万元,选择适当时机、阶段 性的投资于保本型投资产品,合计现金管理额度 9,000 万元。 2017 年 1 月 5 日,全华时代与威海商行鲸园支行签订《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 书》,使用 8,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机构特约(2017)01 期”理财产品,理 财期限 81 天。2017 年 3 月 28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 8,5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641,342.47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范围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的投资产品范围,可以购买发行主体为证券公司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的额度、 期限等其他要求不变。 2017 年 4 月 19 日,全华时代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海通证券“一 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使用 8,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 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尊享版 180 天期第 1 号理财产品,理财期限 180 天。2017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 8,5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1,820,734.30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 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时机、 阶段性的投资于保本型投资产品,该投资金额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所购买 的产品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 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但在有效期终止前全部收回,并且随募投项目进度逐渐降 低现金管理额度。 2017 年 10 月 24 日,全华时代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 签订《威海市商业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 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威海市商业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理财期限 20 天。截至 2017 年 11 月 14 日,公 司已将上述资金 7,0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117,055.56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2017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2017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范围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范围, 可以购买发行主体为证券公司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的额度、期限等其他要求不 变。 2017 年 11 月 16 日,全华时代与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签订了 3 份《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分别使用 1,000 万 元、1,000 万元和 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西藏东方财富证券收益凭证, 产品期限分别为 75 天、180 天、335 天。截至 2018 年 2 月 1 日,公司已将上述 75 天理财的资金 1,0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99,310.70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截至 2018 年 5 月 17 日,公司已将上述 180 天的理财资金 1,000 万元及理 财收益 251,506.85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18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 5,0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2,386,450.23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2018 年 2 月 6 日,全华时代与西藏东方财富证券签订 3 份《收益凭证产品认 购协议》,分别使用 300 万元、300 万元和 2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西藏东 方财富证券收益凭证,产品期限分别是 28 天、61 天、89 天。截至 2018 年 5 月 8 日,公司已分别将上述资金及理财收益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 年 5 月 17 日,全华时代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签订《收益凭证业务协议》,分别使用 300 万元和 2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中信证券收益凭证,产品期限分别为 32 天和 60 天。截至 2018 年 6 月 20 日,公司 已将上述资金 3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8,679.45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18 年 7 月 18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 2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13,234.10 元全部 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 年 6 月 19 日,全华时代与中信证券签订了《收益凭证业务协议》,使用 7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信证券保本增益系列 369 期收益凭证”,理财期限 32 天。截至 2018 年 7 月 24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 7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25,775.34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 年 7 月 25 日,全华时代与中信证券签订《收益凭证业务协议》,使用 2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信证券保本添益系列 251 期收益凭证”,理财期限 18 天。截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 2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2,761.65 元 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 年 7 月 25 日,全华时代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海通证券“一 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使用 5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海通证券收益凭证,理财期限 42 天。截至 2018 年 9 月 6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 5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23,351.39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下,公司使用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 的投资于保本型投资产品,该投资金额不超过 4,600 万元人民币,所购买的产品 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但在有效期终止前 全部收回,并且随募投项目进度逐渐降低现金管理额度。 2018 年 10 月 30 日,全华时代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签订了 2 份《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合 计使用 4,6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截 至 2019 年 1 月 3 日,公司已将资金 1,0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70,767.12 元全部归还 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19 年 5 月 6 日,公司已将资金 3,600 万元及理 财收益 761,326.03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 年 1 月 4 日,全华时代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 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使用 7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交 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理财期限 63 天。截至 2019 年 3 月 12 日,公司已 将上述资金 7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50,141.10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 年 5 月 10 日,全华时代与交通银行签订了 2 份《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 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合计使用 3,3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截至 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已将资 金 5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31,068.49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19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已将资金 2,8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448,920.55 元全部归还并转 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 年 7 月 12 日,全华时代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 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使用 5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交 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尚未到期。 2019 年 10 月 18 日,全华时代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 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合计使用 2,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 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2 个月”。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尚未到期。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项目已经投入使用,产能稳步提升。随着公司业务量的 增加,该新建项目所需设施、设备将继续加大投入。截止目前,尚有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 3,374.36 万元,预计到 2019 年底将使用募集资金 800 万元,因此将有约 2,50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 司使用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的投资 于保本型投资产品,该投资金额不超过 2,500 万元人民币,所购买的产品限于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详情如下: 1、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 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 本型理财产品、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其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上述投资品 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 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 月。 3、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 2,500 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且 随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项目进度逐渐降低现金管理额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4、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投资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投资产品的名称、 额度、期限、收益率等。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本金有充分保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投资产品收益率也会因此受市场波动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①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全华时代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董 事会办公室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严格控制投资风 险。 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③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产品 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公司内部决策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2019年10月25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发生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为 万11,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3%。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的有关规定,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及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同时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金额 及审批权限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现金管理的范围、期限、 归口管理部门的确定及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落实能够降低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 全。 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并按现金管理的总额度履行相应地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能够提 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金额及审批 权限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可以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本次会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未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威海广泰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威海广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赛辉 胡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