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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罗平锌电: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05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

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的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

的态度,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

改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

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选举尹晓冰先生、和国忠先生、林建章先生为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



    华一新                  朱锦余                  蔡庆辉




                                      2018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