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锌电: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2018-12-1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云
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平锌电”或“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09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的相关规定,指派保荐代表人黄实彪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对罗平锌电相关
人员进行培训,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概况
1、培训时间:2018 年 12 月 12 日
2、培训地点: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3、培训对象:实际控制人授权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
理人员。
4、培训安排:实施本次培训前,兴业证券编制了培训讲义并提前向罗平锌
电发出了关于本次培训的通知;在现场培训后,兴业证券提请因故未参加培训的
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本次培训讲义,并建议如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与兴业证券沟
通。
二、培训内容
本保荐机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09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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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辅导和培训:
1、行政监管概况:阐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行政监
管概况。
2、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在分析信息披露框架的基础上,通过上市公司监管
案例阐述信息披露的类型、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主体、信息披露的
内容,并对于关联交易信息以及环境保护信息披露要求进行重点分析。
3、募集资金使用监管规定:在分析募集资金监管框架的基础上,通过上市
公司监管案例分析募集资金使用要求、募集资金内部管理要求等。
三、培训效果
本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 2018 年持续督导培
训,保荐机构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
员对上市公司持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规范运作相关要求有了更好的领会。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
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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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签名:
黄实彪 陈 杰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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