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锌电: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之核查意见2019-04-0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之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 “本保荐机构”)作为云
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平锌电”或“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等
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罗平锌电《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罗平锌电结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向活动的通知》的要求,认真检查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日常运作
情况、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情况
等,并重点检查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根据检查结果填写了《云南罗平锌电股
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认为:罗平锌电填写的《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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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签名:
黄实彪 陈 杰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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