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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罗平锌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4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云南罗
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
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尹晓冰先生认为:

    公司今年 4 月 2 日之前,就和胜凯锌业延续去年模式发生了关联交易,但本

人和林建章先生作为独立董事认为该交易在交易规模、定价方式、结算方式等方

面存在不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问题,经多次与公司当面、电话、微信、书面工

作函等方式沟通,依旧未能够彻底解决问题,故此我们无法事前认可,并要求公

司立即停止这一交易;最终,公司从 2019 年 4 月 3 日起按照我们的要求与之暂

停交易,并在 4 月份按我们的要求陆续回收了被交易对方占用的资金。因此我们

同意该事项在年报董事会给予上会讨论。随后,我们多次微信、电话和书面要求

公司就我们关注事项与交易对方反复进行谈判,最终形成的协议较之前的合作模

式在定价和结算等方面有很大改善,但交易规模依然较大,原 2018 年 3 月公司

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锌合金项目合作协议》一些不利条款仍未明确废止,为此本

人事前认可该议案可提交本次董事会决策,但本人对该议案继续投弃权票。

    综上,本人对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拟继续与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

关联交易的事项有保留,但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林建章先生认为: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拟继续与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事

项,此前我们独立董事反复与公司沟通合同细节,要求公司与云南胜凯锌业有限

公司就我们关注的问题认真谈判,确保交易条款公允、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

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交审议的锌水《购销合同》在锌水计价及付款

等问题已做出明显有利公司的调整,公司与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事项得到了我们的事前审核并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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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本人同意公司 2019 年度拟继续与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

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如该关联交易事项最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购销合同》约定的交

易规模较大,本人提请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控制锌水供应数量及交易风

险,如交易对方发生逾期付款的违约行为,公司应及时停止对其供应锌水。

    独立董事叶明先生认为:

    公司 2019 年度拟继续与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

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定价符合市场公允性,不存在违反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云南胜凯锌业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得到了我们的事前审核并认可。

    综上,我同意公司 2019 年度拟继续与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

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




        尹晓冰                  林建章                叶     明




                                                  2019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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