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锌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05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条例,以及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
有必要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冲主要原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
良影响,维持经营业绩稳定。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就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组织架构
及《期货保值内部控制制度》,从制度上对套期保值的业务风险进行严格控制。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已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制度
规定的程序。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料、产品等期
货品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以下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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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林建章 叶明 方自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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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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