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计提 2020 年度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或有负债的 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对公司关于《计提 2020 年度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 及或有负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审慎的判断,发表如下说明: 本次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 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经 营成果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李尤立 林建章 方自维 2021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