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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罗平锌电: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7-27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1-063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因兴义黄泥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参股公司兴义黄泥河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泥河公司”)33%股权,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
公司持有 67%股权。因黄泥河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行签订的
中长期项目贷款合同(合同金额:20000 万元)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已到期, 贷
款余额 10000 万元。经黄泥河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行协商,
该笔贷款余额展期 3 年,展期后贷款到期日 2024 年 6 月 29 日,同时该笔贷款的
担保方式为出资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
公司担保 6700 万元,公司担保 3300 万元。
    为支持黄泥河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为黄泥河公司在银行申请的借款按照
持股比例提供对等担保,担保期限至 2024 年 6 月 29 日。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兴义黄泥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301755358270P
    住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建设路将台营商住大厦 A-2
幢 1401 号
    法定代表人:樊义瑜
    注册资本:14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3 年 11 月 21 日
    营业期限:2003 年 11 月 2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水力发
电;电力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物资销售。

    黄泥河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0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70,978,456.52          543,601,629.13

     负债总额        424,618,646.66          409,777,741.03

      净资产         146,359,809.86          133,823,888.10

       科目          2020 年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7,053,411.14           15,297,606.43

     利润总额        11,363,091.35           -12,538,981.59

      净利润         9,642,838.49            -12,563,779.81



    黄泥河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经查询,黄泥河公司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将在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协议并予以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黄泥河公司为本公司持股 33%的参股公司,考虑到其经营状况稳定,行业前

景较好,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在银行申请的借款按照公司

持股比例提供对等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300 万元。本次为参股公司提

供同比例担保,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兴义黄泥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 33%的参股公司,目前经营状
况良好,此次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兴义黄泥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周转效率,提高其经营和盈利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担保风险处于公司
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2、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履行
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履行具备完备性及合规性。此次担保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我们同意该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参股公司兴义黄泥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符合兴义黄泥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
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 3300 万元,其中
对外担保余额为 3300 万元,约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30%,
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