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通信: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2-28
002115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3-007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2 月 20
日以书面传真、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2 月 27 日上午在杭
州市滨江火炬大道 581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 9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书面表决的方式,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参股深圳市金伦通信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
为把握服务外包业务、呼叫中心、通信转售业务等增值电信业务的新战略机
遇,以深圳市金伦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伦通信”)目前注册资本 700 万
元为基础,由三维通信向金伦通信支付人民币 600 万元作为增资款, 将金伦通信
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00 万元增加至 1000 万元, 其中 300 万元增加金伦通信的
注册资本,300 万元列为金伦通信资本公积金,公司持有 30%股权。在金伦通信
于 2015 年实现业绩预期(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 600 万元)的前提下,三维通信
以现金 400 万元认购金伦通信增资额 1 万元,占金伦通信增资后注册资本 1001
万元的 0.07%,三维通信合计持有金伦通信 30.07%股权(如丙方于 2014 年实现
税后净利润 600 万元,则于 2015 年 4 月前实施本项增资);如金伦通信未能实现
业绩预期,则该笔以 400 万元现金增资 1 万元的增资义务取消,金伦通信注册资
本和实收资本不变,三维通信继续持有金伦通信 30%股权。投资协议自各方签字
盖章后成立,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三维通信在 600 万元增资款以外向金伦通信提供人民币 400 万元履约保证
金,作为公司在金伦通信 2015 年业绩达成后履行增资义务的保证金;如果金伦
通信 2014、2015 年均未能实现年税后净利润 600 万元,则金伦通信需在 2016
年 4 月 30 日之前退还履约保证金 400 万元,金伦科技和赵勇先生就上述增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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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金的归还向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上海证券报》的公司 2013-008 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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