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通信:独立董事关于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3-06-27
002115 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独立意见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设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胡小
平、张鹏、裘益政作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通信”)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2013年6月26日召开的三维通信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讨论的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2013年6月26日召开的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决定根据股东的提名,推荐李越伦、陆元吉、李钢、胡根法、
李卫义、郭亮、胡小平、裘益政、蔡家楣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
胡小平、裘益政、蔡家楣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核查,独立董事胡小平、 张鹏、裘益政一致认为: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新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情
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独立意见
2013年6月26日,公司董事会修订了《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该办法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基于独立判断,独立董事胡小平、 张鹏、裘益政一致认为:修订《董事、监
事薪酬管理办法》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薪酬标准与公司当前
经营规模相适应,也符合通信行业薪酬水准。我们同意该办法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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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15 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小平:
张 鹏:
裘益政: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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