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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维通信:独立董事关于四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4-01-14  

						  002115                                               四届五次董事会独立意见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四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设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胡小平、裘益政、蔡家楣作为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通信”)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1月13
日召开的三维通信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讨论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全资子
公司浙江三维无线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内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前,及时归
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项目建设加速形成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则将资金
提前归还至专用帐户;保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
    基于独立判断,独立董事胡小平、裘益政、蔡家楣就上述事项一致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根据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董事会关于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够
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
们同意董事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内容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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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115                            四届五次董事会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胡小平:


                裘益政:


                蔡家楣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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