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通信: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4-01-1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作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三维通信”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三维
通信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
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842 号文核准,三维通信于 2011
年 11 月向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60 万股,发行价
格为 15.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1,093.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20,040.1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11 年 11 月 30 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
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1)492 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用募集资金 备案文件
投入额
无线网络优化技术服务支撑系统 20,495.00 20,040.10 滨发改体改[2010]012 号
二、前期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经核查,经三维通信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1年12月29日召开的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总额
1
为人民币8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限为从2012年7月17日到
2013年1月16日止。三维通信已于2012年12月29日前归还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
了信息披露义务。
经三维通信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3年1月14日召开的201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为从2013年1月17日到2014年1
月16日止。截止2014年1月13日,公司已全部归还上述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1月13日,三维通信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对
资金的计划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全
资子公司浙江三维无线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内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从2014年1月14
日起到2015年1月13日止,公司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及时
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项目建设加速形成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则将
资金提前归还至专用帐户;保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作为三维通信非公开增发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认为:
1、三维通信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其第四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
2、三维通信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募集资
金净额的50%,期限未超过12个月,承诺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所需,
有利于公司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未变相改
2
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3、作为三维通信的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同意三维通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程 刚 李瑞瑜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 月 14 日
4